香港中通社5月9日電 台立法機構9日經過表決,三讀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勞動節改為全台放假,法定假日新增小年夜(台灣以除夕的前一日為小年夜)、孔子誕辰紀念日(台灣於此日慶祝教師節)、台灣光復節、“行憲”紀念日等4日。
台灣現行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僅屬行政命令層級,藍白此前都提案將實施辦法提升為法律。
台立法機構9日在國民黨團、民眾黨團以人數優勢下,表決三讀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現行台灣法定假日共11天,三讀通過條文新增4+1天放假日,分別是小年夜、9月28日孔子誕辰紀念日、10月25日台灣光復節、12月25日“行憲”紀念日等放假一天。而5月1日勞動節則從僅勞工放假,改為全台放假。
台灣現行放假規定中,除夕加上春節共4天假期,修法後小年夜也將放假一天,如果再加上週六、週日,未來春節假期將保證有7天連假,最多可達到10天。
三讀條文明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的實施日期自當局領導人公佈日施行。也就是說,今年下半年台灣將新增3天法定假日,分別是9月28日孔子誕辰紀念日、10月25日台灣光復節、12月25日“行憲”紀念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