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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決定在澳門國安委設事務顧問和技術顧問

2021-12-03 13:39 | 稿件來源:香港中通社
  香港中通社12月3日電  中央人民政府11月30日向澳門特區行政長官作出批復,決定在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設立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和國家安全技術顧問。

  中央批復《關於提請中央人民政府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設立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和國家安全技術顧問的報告》主要內容包括,在澳門國安委設立一名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和三名國家安全技術顧問。國家安全事務顧問由澳門中聯辦主任擔任;國家安全技術顧問由澳門中聯辦相關人員擔任。

  國家安全事務顧問的職責是:監督、指導、協調、支持澳門特區開展維護國家安全工作。國家安全技術顧問的職責是:協助國家安全事務顧問開展相關工作;就澳門國安委辦公室履行職責相關事務提供意見。

  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列席澳門國安委會議。國家安全技術顧問列席澳門國安委辦公室會議。

  澳門特區行政長官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第五項以及本批復的要求,對澳門相關規定作相應修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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