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再發文評長和擬售港口:停止交割,切勿因小失大分享到:
![]() ![]() ![]() ![]() ![]() ![]() 香港新聞網3月21日電 近日,香港長和擬將包括巴拿馬運河兩大港口在內的43個海外港口經營權拋售給美資財團貝萊德,事件引發輿論熱議。大公報21日發布一篇署名評論文章,從法律角度指出交易可能涉及的法律問題。 文章指出,今次拋售事件看似是“普通的商業行為”,實則須置於複雜的大國博弈背景下考量。貝萊德作為全球最大資產管理公司之一,背後與美國政府、總統特朗普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通過控制巴拿馬運河兩端的巴爾博亞和克里斯托瓦爾等港口,美國便可進一步鞏固對全球航運網絡的控制權,遏制他國發展。今次交易,正是美國企圖通過控制關鍵港口影響全球物流網絡、向中國外貿和供應鏈施壓的具體表現。因此,這不僅是企業間“普通的商業行為”,而是完美配合美國的遏華戰略。 文章提醒,有關港口售予美資後,可能直接導致中國企業的物流成本上升,削弱其國際競爭力,對中國製造業和外貿的長期發展構成威脅,甚至對“一帶一路”倡議的推進造成衝擊。 那麼,今次交易可能涉及哪些法律問題呢?文章分析,法理上,違反法律的形式有很多種,最常見的就是被違反的法律條文本身會直接規定違反該條文的法律後果。然而,在整個法律體系中,并非每一項法律條文都直接寫明違反的後果。例如原則性條文一般不會直接規定罰則。但是,沒有寫明法律後果不等於沒有法律效力。比如“‘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這項原則去年已被寫入香港法律,成為具法律效力的法律條文。若以此觀之,今次交易的後果是導致國家安全和發展利益受損,直接違背該項原則性條文。違反法律原則性條文也是違反法律。 文章還表示,無論在香港特區法律層面還是國家法律層面,法律體系已相當完備。特別是我國近年應對美西方打壓和涉外制裁,已經積累了豐富的反制裁經驗,形成了有效應對機制。對於損害國家利益的所謂“合法交易”,國家和特區都有法律機制應對。最後,文章作者提出,從商業并購操作層面,奉勸有關企業和人士:停止交割,切勿打錯算盤、因小失大。(完) 【編輯:陳卓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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