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將至,陸委會對台藝人又舉“威脅大棒”香港新聞網5月14日電 就在台灣地區領導人賴清德將於5月20日就任滿一年之際,台灣民進黨當局再次對島內藝人發出威脅。 據台灣中時電子報報道,“5·20”將至,台灣陸委會主委邱垂正5月12日被問及是否擔心台灣藝人配合大陸宣傳,其中可能涉及到他們的政治表態,以及在社交媒體上轉發大陸媒體信息等情況。他回應稱,這些在大陸發展的藝人若選擇在特定時刻進行政治表態,出現“矮化”、傷害台灣“主權”的說法,其行為如果涉及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任何人未經政府許可,不得與大陸黨政軍有任何合作行為”一項,將會同主管機關台灣“文化部”進行必要的行政查處。 上述報道稱,賴清德2024年在就職講話中聲稱要捍衛“台灣立場”,許多台灣藝人則相繼轉發央視新聞官方發文“反台獨”,包括侯佩岑、歐陽娜娜、張韶涵、楊丞琳等,引發島內的關注。 台灣地區領導人賴清德。台灣“中央社”資料圖 2024年10月,解放軍在台島周邊舉行“聯合利劍”軍演,許多台灣藝人在社交媒體轉發“亮劍”海報,遭到陸委會的所謂“譴責”。 今年3月7日兩會期間,中國外交部長王毅在回答記者提問時明確表示,台灣地區唯一稱謂就是“中國台灣省”,台灣從來不是一個國家,過去不是,今後更絕無可能。央視新聞隨即製作“台灣必歸”的圖卡,台灣藝人侯佩岑、趙又廷、陳妍希等跟進轉發,并留言“只有一個中國”。 在上述事件發生後,陸委會3月8日發佈新聞稿聲稱,對“唱和大陸官方、消滅台灣主權”的少數台灣藝人給予“最嚴厲的譴責”,部分藝人“甘願成為對台統戰的棋子”,將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相關規範進行查處。 3月13日,賴清德拋出針對大陸的所謂“17項策略”,其中提及台“行政院”應研究提升本土文化產業競爭力方案,強化演藝從業人員在大陸發展的輔導與管理。要求主管機關提供演藝人員在大陸發展言行應注意的事項,并明確涉及危害“台灣尊嚴”相關言行查處範圍。 同一天,民進黨“立委”邱志偉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并增訂罰則。草案增訂,台灣地區人民進入大陸地區者,不得配合、附和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而發表危害“台灣存在”等內容。 “別急著對藝人開刀”,台灣青年聯合會理事長何溢誠5月12日在台灣中時新聞網發表評論文章稱,這些參與轉發的台灣藝人,多半長年在大陸影視市場發展,生活工作都在大陸,跟台灣的政治已無太大關聯。指責他們與大陸唱和、消滅“台灣主權”是欲加之罪。 何溢誠在文章中稱,民進黨當局不必磨刀霍霍拿自家藝人開刀,只是徒增紛擾對立,沒什麼意義,也達不到政治目的。還有分析稱,陸委會用於查處藝人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內容涉及與大陸“黨政軍機關合作”,但何謂“合作”并沒有明確定義。 何溢誠在文章中寫道,自2024年賴清德上台以來,兩岸交流逐漸遭到限縮,但民間交往熱情從未熄滅。民進黨當局動輒以“查處”“指控”等粗暴方式遏制兩岸交流,勢必遭到民意反噬。(完) 【編輯:豐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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