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炳強:任何想危害國家安全的人都難逃法網分享到:
![]() ![]() ![]() ![]() ![]() ![]() 香港新聞網5月30日電 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鄧炳強30日就原訟法庭有關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的裁決表示,在這審訊中,我們亦清楚看到任何想危害國家安全的人都難逃法網。律政司亦表明會就兩名證據不足的人士有提出上訴的意向。 鄧炳強。香港中通社圖片 鄧炳強指出,這案件是根據香港國安法第22條和《刑事罪行條例》作出。在47名被告中有45人罪名成立,其實有31人在案件審訊前已認罪,14名人士在受審後被判有罪,另外兩人(被裁定)證據不足以令法庭肯定其有參與該串謀罪行。在過去的118日審訊中,我相信大家都看得很清楚,這些人想串謀參與立法會選舉之目的,並非在參與選舉後盡議員的責任去為香港服務,他們的目的是要無差別地否決《財政預算案》和一切有關公共開支的議案,不論當中利弊。他們希望透過這個做法強迫特首解散立法會,重新選舉,再否決《預算案》,從而強迫特首辭職,目的是要癱瘓政府。這樣無可避免地會造成香港政局不穩,導致香港出現憲制危機,特區政府停擺,令社會、經濟、民生受衝擊和極大破壞,這個破壞是災難性的。 鄧炳強表示,他們亦計劃透過大規模街頭暴動和其他手段令社會陷入停頓,為了達到個人政治目的,不理香港市民死活。他們的做法基本上是出賣香港人,極其醜惡、醜陋和惡毒,他們用非法手段嚴重干擾、阻撓和破壞香港特區政府依法履行職責和職能。 鄧炳強強調,在今日法庭的判詞中已清楚說明,“(其他)非法手段”所指的並不止於刑事行為,而是包括“使用武力或威脅使用武力”以外的手段。法庭認為違反《基本法》基本上已足以構成非法手段。法庭亦認為控方已經證明相關被告人士帶有特定意圖,意圖就是旨在顛覆國家政權。法庭亦清楚看到這個“35+”顛覆國家計劃就是用作破壞、摧毀或推翻現行的政治制度,以及香港特區根據《基本法》和“一國兩制”方針所建立的體制。 鄧炳強提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在今年三月二十三日已經生效,這令我們更有能力維護國家安全,但我們不能掉以輕心,外部勢力及其在香港的代理人時刻虎視眈眈,想危害我們的安全。正如在整個審訊期間,我們見到外部勢力不停抹黑司法機構、律政司和執法部門,亦呼籲對我們這些盡忠職守的人士進行“制裁”,並企圖干擾法庭的獨立審判和影響法庭的判決。 (完) 【編輯:陳偉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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