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視頻 ->通深度

【通視專訪】從議員到官員 麥美娟“服務”初心不變

分享到:
2022-08-15 09:40 | 稿件來源:香港中通社

【字號:

  【解說】第六屆香港特區政府管治班子已上任一個半月,在十五個決策局中,民政事務局被改組為民政及青年事務局,由麥美娟任局長。儘管有多年地區工作經驗和長達十年的立法會議員經歷,但此次轉換跑道,麥美娟仍坦言“有壓力”。在經歷了曠日持久的修例風波和近三年的新冠疫情後,香港經濟民生遭受重創亟待復甦,民眾對新一屆政府也有了更高的期待和要求。

  【同期】香港特區政府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 麥美娟

  能夠成為新一任的民青局局長,對我來說,既有壓力,也覺得是光榮的。因為大家都對新一屆政府很有期望,尤其是民青局,這次在政府架構重組裡面,特別有強調青年的工作。我們連名字都改了,所以這也看到,工作的擔子是不會輕的。以前如果是做議員的時候,我們就只是提出了一個問題,可能是給了一個建議的方向。但是現在政府(任職)之後,除了察覺到問題,想解決方案之外,最主要就是要想到怎麼去執行,就很考功夫,也有更多考慮了。其實在政府裡面,我們(和以前)的工作都是一樣,我們都是服務市民,都是一個“人的工作”,所以(議員)的這個經驗和技巧,對我來說其實很重要。

  【解說】儘管議員和官員的工作內容不同,但都是做“人”的工作。過去幾十年的工作經歷,讓麥美娟習慣了接觸市民,與不同人交流。上任後,麥美娟發現香港青年面臨的最大困難之一,恰恰就在這“溝通”上。

  【同期】香港特區政府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 麥美娟

  在跟青年人交流的時候,我們感覺到他們面對的最大困難就是他們覺得很難去接觸一些政府機構或者一些資訊,所以現在我們是很努力去構建不同的渠道,讓我們能跟年輕人直接接觸和溝通。我最近和一些創業的年輕人他們溝通交流的時候,我以為他們會說我們的資助計劃的金額是不是能多一些?名額是不是能多一些?但是原來他們最緊張的是他們需要一些技術上的支援或者是人際網絡的支持。所以他們就提出,我們能否在計劃里面,可以幫他們去介紹、推薦、引薦等等,這個也啟發我們想想在我們後面的計劃裡,可能我們會有多一些“師長”的計劃和概念,有些前輩或者一些從事這個行業有經驗的人,可以帶領這些年輕人,做一個傳承。

  【解說】建立與青年人溝通的渠道和平台,不僅可以及時了解青年人的需求和想法,也能讓青年人接收到正確的信息以防被誤導。麥美娟認為,香港大部分青年一直都是積極上進的,但身處“外向型”社會的香港很容易接觸到不實資訊,這也是麥美娟未來關注的重點之一,希望能重建政府與青年的“互信關係”。

  【解說】麥美娟稱,特區政府將在今年年底推出“香港青年發展藍圖”,從七個方面入手,培養愛國愛港、具備世界視野和專業技能、積極終身學習並有正向思維的新一代。麥美娟希望未來香港青年能多參與到政府制定政策措施的過程中,“增強香港青年的主人翁意識”。

  【同期】香港特區政府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 麥美娟

  我們希望,可以讓他們多參與我們的社會的服務,也許是政策的諮詢過程,也可以讓他們有多一些意見表達的機會。在政策制定的時候,他們能有點建議,可以提出他們的意見了。同時我們都覺得,年輕人其實不單只是說他們要接受服務,他們自己其實也是可以提供服務,他們也可以服務我們的社會,我們日後還是會希望有不同的渠道,讓年輕人可以參與我們的社會服務,讓他們都為社會建設出一份力。我們希望通過這個藍圖的落實,可以讓我們的年輕人感覺到他們找到機會,看見希望。

  【解說】生活成本高、樓價貴、工作競爭大、上流機會不足等,是香港青年一直以來面臨的問題,也是擺在麥美娟面前的一大挑戰。如何讓香港青年有出路?麥美娟認為“兩條腿走路”是關鍵。

  【同期】香港特區政府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 麥美娟

  其實我們是通過不同的計劃鼓勵香港的年輕人,去大灣區不同的城市,去就業也好,創業也好,但其實的目的都是希望我們的年輕人可以有多一個選擇,不是像有些人說我們就好像只是叫年輕人去其他地方,去其他城市某發展,其實不是,兩樣東西我們是並行的。我們要通過不同的政策,讓一個產業或者就業多元化,多樣化,給年輕人有不同的機會。同樣我們也可以告訴年輕人,其實他在其他城市都有一樣的機會,這個就是讓年輕人,他們有一個更廣闊的視野。

  記者 陳爍 實習記者 孫晉欣 香港報道

視頻

更 多
落馬洲河套區再添“新成員” 粵港澳大灣區國際臨床試驗所開幕
專訪香港廉政專員胡英明:打擊貪污對於國家安全非常重要
讓沙特企業來港上市 只需做一件事!港交所前行政總裁李小加提出建議
美國要搞“中國特色的美國資本主義”?李小加:大浪來時美國這艘船會先顛覆
50年廉署咖啡的新內涵 香港廉政專員親身上陣煮咖啡
國際問題專家:特朗普上台後對華制裁恐持續 但中美關係的未來不完全由美國決定
葉劉淑儀:外界要求“釋放黎智英”是對香港司法制度的粗暴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