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移民英國租不到房?是賣慘還是矯情?香港新聞網4月28日電 英國政府違背國際承諾,放寬持BNO(英國國民海外護照)港人入籍,期待能在新移民身上“大撈一筆”。 然而,實際上,被這項政策吸引的香港“黃絲”們,去到英國後連房子都租不到,更別說融入當地、為英國“奉獻”了。 如今,“黃絲”們也顧不上什麽了,開始通過各種渠道提出各種“訴求”,要求英國當局給他們解決問題…… 日前,“英國港僑協會”等團體召開網上記者會,公佈了一份調查報告,稱以問卷訪問了283名計劃移英的港人,52%選擇抵英後再租房,22%租住酒店或青年旅舍床位,13%則在香港便租好或購入英國物業。 調查顯示:高達73%的初抵英港人認為,“尋找住房”是最大的生活困難,指沒有固定住處,影響他們在當地開設銀行戶口及找工作等等。 至於租房難的原因,該協會在報告中表示,持BNO港人在租房時,業主可能會索取租賃記錄、入息證明及銀行戶口等,但初抵英港人未必都有。 既然沒有一些證明和文件,房屋的業主,則往往要求提早收取6至12個月的租金,這直接會讓資金短缺者負擔不起,從而租不到房。 此外,還有移民港人反映:由於在沒有工作的情況下缺乏信用參考,即使他們願意支付比正常情況下更多的押金,在租房時也會遇到困難。 而即便最終到了簽約階段,永久住址證明又是一個問題。報告指,不少港人在抵英後會選擇先住在Airbnb或酒店,但這些處所住址一般不被接受。 就這些問題,該協會提出多項建議,當中包括: 1. 在相關指引釐清BNO簽證人士的租權,訂明他們擁有至少2年半或5年租權,並加強對本地業主及地產經紀有關BNO和LOTR(特許入境許可)的教育。 2. 考慮與房屋協會、酒店、旅舍民宿合作提供緊急臨時住宿。 3. 考慮將部分地區有待重建的空置大廈放租給港人作緊急住所。 4. 鼓勵業界容許持BNO港人以其他文件作證明,如海外就業收入證明等。 值得注意的是,這個所謂“英國港僑協會”,早前便曾求英分期收BNO簽證費,該協會由英國駐港領事館前職員鄭文傑創立。 “又有訴求啦,都未有什麽貢獻,已經要求多多”、“拎本BNO出來,(以為)錢都不用給”,有香港網民留言諷刺。 也有網民表示,即使是在英國出生,有工作、有收入,租房一樣要做背景調查(Reference check)、信用評估(credit check),認為那些無法提供相關證明的,就應該一次性支付租金給業主。“你租不到房,不是因為你是香港人或用BNO,只是因為你過不到信用評估呀!!!” 這邊港人因住房淪為“二等公民”,那廂“彭博行業研究”的一份報告卻稱,2021年香港將有約1.31萬至1.63萬個家庭通過BNO途徑移居英國,這個數字是香港私有住宅家庭的0.9%至1.1%,如果這些人全部賣樓套現的話,金額或高達1500億港元。 對此,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发帖表示,這份報告“實在太粗糙”,竟然假設所有移居英國的家庭都住私有住宅,而且都不是租住。此外,彭博估計每個家庭賣樓可套現1000萬港元,這個數字有否扣除要還銀行的按揭? 梁振英反問,如果移英家庭平均都有1000萬港元在身,那麽,“為什麽有移民英國的香港家庭不能一次過支付一年租金?” 梁振英表示,彭博需為這份報告作出澄清。(完) 【編輯:qiuzhib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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