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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邏輯!亂港“民陣”承認從未登記註冊,但拒認是非法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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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8 15:01 | 稿件來源:香港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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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新聞網3月18日電 正爆發退會潮的香港“民間人權陣線”(“民陣”),居然自2002年成立至今,一直都沒有按照香港的法例要求註冊為社團組織?

  日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接受媒體訪問時承認“民陣”沒有註冊過,但他又辯稱,“民陣”的身份是“聯盟”而非組織。然而,早在兩年前,當外界質疑撐暴基金“612”批錢給“民陣”買音響時,陳皓桓曾專門寫文回應,當時他在文中說:“‘民陣’是有公信力的組織”……

  近日,傳香港“民陣”涉違國安法被查,而一旦證實其曾收受外國黑金,港府會在短時間內引用《社團條例》將其取締。聞此消息,香港的“街工、公民黨、民主黨、教協”等多個核心會員團體紛紛“割席”。

  根據香港《社團條例》,任何香港社團或其分支機構須在成立後的1個月內,以指明的表格向社團事務主任申請註冊,或者申請豁免註冊。

  但翻查資料發現,“民陣”自2002年9月成立以來,並沒有向港府註冊,無論是以公司還是社團形式,都沒有過。換言之,“民陣”一直是個非法組織。

  對此,陳皓桓卻聲稱,《社團條例》要求組織註冊,是由臨立會通過,許多團體並不認同,過去“民陣”申請遊行集會,香港警方都有批準;又稱“民陣”身份是“聯盟”,而非“組織”,是否需要申請社團註冊,留待法庭爭拗。

  團體不認同不註冊,就不犯法了嗎?這個邏輯真的很“黃絲”!

  而且根據《社團條例》規定,“社團”是適用任何會社、公司、一人以上的合夥或組織,不論性質或宗旨為何。陳浩桓扯出“聯盟”說法,完全就是狡辯!

  更何況,就在兩年前的2019年9月,撐暴基金“612”被曝花近20萬資助“民陣”買音響,引來大批示威者及捐款者質疑時,當時還是“民陣”副召集人的陳皓桓,火速出面“撲火”,寫文聲稱“‘民陣’作為有公信力的組織,向公眾交代是必須的……”

  關於“民陣”19年來未曾進行註冊或申請註冊,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兼法學教授傅建慈接受“港人講地”采訪時認為,“民陣”就是一個非法社團。其屬下會員相繼“割席”退出,反映事態很嚴重,也很不尋常,港府應該根據法律的權力去主動調查。其中,保安局局長可以根據《社團條例》第8條的權力作出命令,禁止非法社團的運作。

  值得注意的是,“612”基金也沒有註冊。

  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3月15日在Facebook發文提到,“612”是繼“民陣”後另一個長期沒有註冊為社團或其他法人的組織,而且一直透過真普選聯盟的銀行戶口和教協辦公地址,處理過億元收支。如果“民陣”要被取締,“612”基金同樣要被取締。

  3月17日,梁振英進一步解釋稱,“612”跟“民陣”一樣,沒有社團註冊,也不是以任何其他法人,例如擔保有限公司的形式存在,卻擁有法人的一切,包括宗旨、組織架構、雇用人員、處理財務開支、使用場地等權力。不同的是,“612”財務開支比“民陣”更為龐大。

  梁振英呼籲有關部門徹查,指如果這樣都不犯法,全香港做生意、辦公益的民間團體,都不必成立社團或公司,不必找政府辦任何手續,而且不必報稅。

  “‘612’的主事人明知故犯,而且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編輯:qiuzhib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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