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美西方都在嚴查參政候選人資格,香港憑什麽不能?香港新聞網3月16日電 同樣是選舉制度問題,美眾院可以通過選舉改革法案、英國可以設有選委會、歐洲議會可以審查參選人社媒言論……但到了中國香港,就是“消滅異見聲音”、“摧毀香港民主制度”?對人一套,對己一套,西方國家果然一直走在“雙標”路上! 為確保落實“愛國者治港”基本原則,中國全國人大早前通過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包括負責設立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並確認選委會委員、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的候選人資格,受到廣大香港市民大力支持。 與此同時,毫無意外地,一些西方國家又跳出來了,指手劃腳、肆意抹黑。 當地時間3月12日,七國集團(美國、英國、德國、法國、意大利、加拿大、日本)外長以及歐盟高級代表拋出一份所謂“聯合聲明”,攻擊稱人大決定“摧毀香港民主制度”、“決意消滅異見聲音”、“破壞‘一國兩制’原則下的香港高度自治”雲雲。 但實際上,這些所謂的“民主國家”,同樣會修訂自己的選舉制度,同樣是由中央主導完成,並且有著非常嚴密的法律條文,防止選舉被幹預。 所以,他們跳出來,拿這些個理由攻擊中國,其實根本站不住腳。 下面就讓我們來看看,這些所謂的“民主國家”,又是如何維護自己的選舉制度的: (文匯報圖) 【英國】 英國設有選舉委員會監督選舉,如審查候選人的年齡、國籍、提名程序及保證金繳納情況,若候選人違反職業及身份限制,又或存在嚴重法律和品行問題,便會喪失參選資格。 在選舉過程中,若候選人涉嫌貪腐,經調查證實後,5年內不得再參選。 此外,若有議員違反議事規則或涉嫌犯罪,即可被要求暫停行使職權,甚至被直接撤銷議員資格。停職期間,不得參政議政,更不得領取薪酬或享有其他議員福利。 【德國】 德國的聯邦選舉法明確指出,經法院判處一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候選人,自動喪失擔任公職與參選公職的權利,禁令期可長達5年。 如果觸犯叛亂、叛國、妨礙選舉、選舉造假、威脅選舉人等罪名,其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更可能一並喪失2至5年。 【法國】 法國憲法第34條規定,地方議會的選舉制度由法國國會通過立法的形式予以規定。第13條規定,法國各省的省長由中央內閣統一任命。 【歐洲議會】 在歐洲議會,違反法律、言行失當的議員,或被褫奪刑事豁免權。 就在一周前的3月9日,該議會以大比數通過決議,剝奪了西班牙加泰羅尼亞自治區前主席普伊格德蒙特,及另外兩名前官員的刑事豁免權。 而這也意味著,西班牙將有機會引渡三人回國受審。 2017年,普伊格德蒙特等人在加泰發起非法獨立公投,隨後逃到比利時、英國等地,參加了歐洲議會選舉並獲勝,成為歐洲議會議員,由此獲得豁免權。 西班牙外交部長拉亞3月9日高興地說:“歐洲議會的決定表明,議員身份並不能保護他們免遭起訴。”普伊格德蒙特等人被指控涉嫌犯有叛亂、煽動叛亂、欺詐和濫用公共資金罪。 (臉書圖片) 【加拿大】 在加拿大,負責全國大選的聯邦選舉委員會,所有官員都由首席選舉官自主決定任免,並設有一個專門的委員會,負責調查選舉中的違法行為。 而且,該委員會處理舉報違法的投訴,可不經政府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罪名成立,涉案的議員將自動喪失議席。 【美國】 至於總是起頭帶節奏的美國,也正在推動完善選舉制度的H.R.1方案,包括設立獨立委員會劃分選區、降低投票門檻、限制外國政治捐獻,並加強對候選人財務狀況的審查。 該法案於3月3日在美眾院獲得通過,被形容為“一代人以來最重大的選舉改革”。 諷刺的是,七國集團中的英國、德國、法國、意大利、加拿大及日本六國,對此連聲都不敢吭一下,轉頭竟跟美國“抱團”攻擊中國人大的決定。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通傳媒視頻截圖) 對此,香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曾指出,部分西方勢力之所以反對,“因為他們心知肚明,過去他們可以利用(香港)選舉制度的漏洞,透過香港的代理人,幫他們在香港制造叛亂,但今天我們完善選舉制度,堵塞漏洞之後,他們再不能有機可乘,所以他們才會這麽大反應!” 針對七國集團發表的所謂“聯合聲明”,香港中聯辦、國務院港澳辦、外交部駐港公署、中國駐外使館等相繼發聲,堅決反對任何勢力幹預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 “中方有意志、有決心、有能力維護自身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 【編輯:qiuzhib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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