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吳傑莊:夏寶龍主任講話一語中鏗鏘有力分享到:
全國政協副主席、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在北京出席全國港澳研究會舉行的“保證香港國安法準確實施”專題研討會,致辭時講及早前全國人大就香港國安法釋法。他指出,國家安全是中央的事權,中央對香港特區的有關國家安全事務負有根本責任,擁有完整的立法權、執法權及司法權。而香港國安法執行上的最大特點是“雙執行機制”,考慮到“一國兩制”的特殊性和香港實際情況,中央通過香港國安法授權香港特區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的主要責任,中央負責處理特區層面難以解決的問題,承擔最後兜底責任。 夏寶龍主任的講話一語中的,鏗鏘有力,把事情的重點和核心都點了出來! 事實上,香港國安法立法的初衷,是為了維護國家安全、捍衛“一國兩制”,打擊的是極少數,保護的是廣大香港居民。要全面準確實施香港國安法,應堅持中央主導和特區主責相輔相成、缺一不可。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制定香港國安法時,賦予了其凌駕地位和優先適用的法律效力。當特區本地法律規定與其不一致時,應當優先適用香港國安法,特區應主動修改、完善本地法律,使本地法律與香港國安法實現有機統一。 所以,早前行政長官李家超決定就黎智英涉嫌危害國安一案能否聘請外國律師來港辯護向中央建議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是應有之義,也是特區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夏寶龍主任的講話除了肯定香港國安法的重要性,也是高度認同特首提請人大釋法的做法正確。 全世界有目共睹,香港在落實推行香港國安法之後,在短時間內由亂及治、由治及興,這是無容爭辯的事實。正如夏寶龍主任所講,制定實施香港國安法是香港回歸以來“一國兩制”實踐發展的重要里程碑。全面準確實施香港國安法,可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沒有國,哪有家?維護國安人人有責,沒有國家安全,香港的發展也失去保障,香港特區全體上下必須一直堅守,貫徹到底。特區政府也應該進一步健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包括推進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準備工作,大家同心合力,建設好新時代的香港。 (本文作者吳傑莊為全國政協委員、立法會議員)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編輯:崔靜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