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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論】吳建東:有權介入黎智英案,簡直就是痴人說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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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4 17:15 | 稿件來源:香港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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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些國家表面上道貌岸然,滿嘴的“仁義道德”,高舉著所謂的“人權法治、尊重司法獨立”的大旗,到處耀武揚威、指手劃腳,以為自己就真的是“日不落”了,全世界都要聽從他們的,如果不聽從,就叫囂著要制裁或者是揮舞著大棒去徵服。他們為了維護自身的利益制定了很多規則,但往往自己又不遵守,當需要對付不聽話的國家,就拿起來叫規則,當如果要用在自己身上時,就輕輕放在一邊,成為了爛繩,如此惡行,讓世人都認清了他們那厚顏無恥的嘴臉。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資料圖片


   這不,某些人又借著黎智英案件跳出來公然為反中亂港分子撐腰了。黎智英所謂的國際律師團隊跑到英國告“洋狀”,獲得了英國外交部門高官的會見,揚言將為黎智英提供支持,捍衛所謂的“人權、自由和法治”。英國首相蘇納克更是在英國國會回應黎案時大放厥詞,說“中英聯合聲明”訂明香港公民權利可獲50年保障,在這段期間,英國有權介入香港事務,強調英國會捍衛香港自由。還稱要抵抗中方的侵略及破壞中英聯合聲明的行為。但這位英國首相可能忘記了他的祖籍地印度正是被現在的英國侵略才淪為殖民地,被洋人騎在頭上作威作福欺壓了三百多年,我們的香港也是被同樣的英國人拿著洋槍從中國搶去殖民統治了一百年,英國的這種行為才是真正的強盜行徑,叫野蠻的侵略。“中國侵略了英國”,請問中國人是拿著槍炮,開著軍艦去霸佔了英國的土地嗎?

   老是說要尊重法治和司法獨立,說這就是某些國家引以為傲的價值准則。可人家國家的法治不知關他們何事,他們運用國家影響力,施加壓力去干預他國單獨審理的案件,這不恰恰就是赤裸裸破壞他國法治和司法獨立嗎?至於說干預的理由是因為黎智英擁有英國和中國香港雙重身份,別說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就算你是真的是擁有英國國籍,你跑到中國的領土上破壞中國的安全,觸犯中國法律,也照樣治你一個“間諜罪”。

   香港律政司依法檢控,香港法院對黎智英依法審判本來就是是天經地義、正當正義,在哪里犯法,受哪里的法審這都是再正常不過了,中國人跑到英國犯了法那不也是用英國的法律審嗎?那憑什麼黎智英犯了法就要特殊,就因為他是洋人的走狗可以平安無事,還是“老虎的屁股摸不得”香港特區政府己對此譴責,表示被告若勾結外國政治力量逃避司法審判,極可能構成藐視法庭。

   有權介入香港事務,那更是“痴人說夢”。隨著1997年英國人灰溜溜的滾出香港,香港回歸中國,《中英聯合聲明》中所規定的與英方有關的權利和義務已經全部履行完畢,《中英聯合聲明》作為一個闡明各方立場的歷史文件,不再具有任何現實意義,更不構成有效的法源。老是拿廢紙一張的《中英聯合聲明》來說事,無非就是還沉浸在昔日殖民香港的夢囈當中,妄想倒行逆施,上演了一場又一場的鬧劇。

   黎智英是反中亂港的頭目,不折不扣的大賣國賊。他不光違反其報社的租賃合同欺詐罪成,還觸犯《國安法》的“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等罪。假如黎智英持英國國籍在中國犯罪,屬於外國人在中國境內犯罪,適用間諜罪罪名,最高可判死刑。香港是法治社會,香港國安法己經生效兩年多,有法必依,違法必究,誰也不可能例外。香港現在是中國的領土,在香港犯法,鐵定逃不脫中國法律的制裁,不管黎智英所謂的國際律師團隊會晤了誰,也不管某些人如何跳出來為反中亂港分子撐腰,就算是把上帝搬來,在中國人的內部事務面前,統統都是徒勞!


(本文作者吳建東為香港就是敢言計劃成員)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編輯:黎金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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