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趙秀嫻:特區政府應約束兩電加價分享到:
![]() ![]() ![]() ![]() ![]() ![]() 現今香港市民依舊飽受疫情之苦,經濟亦正陷入衰退,經濟總量連續3季收縮,兩電卻不顧市民承受能力,根據燃料調整費而大幅上調電費,若以今年1月的電價作參照,中電加幅約19.8%,港燈加幅更高達約45.6%,創下香港回歸25年來最高加幅,可謂與民為敵,令人無法接受。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表示與兩電溝通時,已要求兩電不要賺盡《利潤管制協議》下8%的保證回報,但兩電卻以所謂“香港為自由經濟體,需尊重合約精神”為由拒絕,嚴重缺乏社會責任感,大受市民不滿,大大損害了兩電的形象。 筆者明白到,由於地緣政治因素,全球能源價格正在急遽上升。然而,兩電長年累月賺取了巨額利潤,理應有更大的承受能力,在現時的艱難時期,難道就不能夠少賺一些嗎?難道燃料成本上漲的壓力,只能夠完全轉嫁予小市民嗎? 應將8%准許利潤“賺到盡”,把燃料成本的上漲壓力轉嫁至市民嗎?顯然是極其不合理的,須適當調低公司利潤,肩負更多社會責任,同廣大市民一道共渡時艱。兩電都撥出款項作“電費補貼”和“節能基金”,為長者、低收入家庭、殘疾人士及劏房戶提供每戶600至800元的一次性資助,但與如此漲幅的電費相比只是杯水車薪,應撥出更多款項用於電費補貼。 習近平主席在“二十大報告”中提及,“支持香港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破解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特區政府本應貫徹落實二十大精神內涵,切實為民謀福祉,結果卻在今次事件表現出一副無可奈何的樣子,甚至還有幫口淡化加幅之嫌,教人失望。筆者認為,現行《利潤管制協議》於2018年簽訂,政府務必把握明年中期檢討的機會,修訂燃料費安排,控制電費加幅,切實為民把關;二可優化本港的能源供應結構,推動兩電加強與內地企業合作,增強能源供應的穩定性;三可要求兩電設立特別能源津貼,在適當的時候減免更多電費,向市民退還部份暴利。 趙秀嫻資料圖 (本文作者為:新界社團聯會副理事長趙秀嫻)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編輯:汪彥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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