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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論】什麼是特區政府抗疫的“主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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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1 16:29 | 稿件來源: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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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第五波疫情的嚴重程度令人揪心,每日激增的確診和病亡人數超出了人們的心理承受能力,抗疫體系面臨崩潰的危險。

現在,中央全力以赴支持香港抗疫,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央港澳工作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坐鎮深圳,統一指揮協調援港抗疫的人力物力,內地援建的“香港版火神山、雷神山”醫院夜以繼日地施工,香港企業也紛紛行動起來,有錢出錢,有人出人,有房出房(用於隔離)…這說明,各方面都在擔當責任,投身抗疫。

抗擊疫情,各方面都有責任,但關鍵是特區政府要扛起主體責任。那麼,什麼是特區政府抗疫的“主體責任”?筆者認為,涉及到以下三個方面。

(香港中通社資料圖)

決策責任

所謂“主體責任”,第一是“為民做主”的責任,即決策責任。

面對嚴峻的疫情形勢,香港該怎麼辦?特區政府應深入分析各方面的情況,明確抗疫理念、思路和方法,要用好決策權。

從前期抗疫情況看,港府在履行決策責任時做得不好,存在三大失誤。

一是抗疫理念飄忽不定。香港第五波疫情爆發時,也是全球Omicron變異株大傳播之時,由於該病毒傳播力強、病死率低,歐美國家普遍以“與病毒共存”的理念應對。香港怎麼辦?特區政府高官一再公開聲稱堅持“動態清零”不變,但并無嚴陣以待的大動作,說明抗疫理念有所動搖。

二是請求中央支持遲緩。每日確診病例逾百之時,就有不少人呼籲港府盡快請求中央支持,但高官一再表示,香港的醫療資源足以應對,沒有預估到從百到千、從千到萬的速度如此之快,沒有做好預案,以致措手不及。

三是實施《緊急法》慢半拍。早在去年12月底國泰航空機組人員“播疫”時,第五波疫情就已開始“醞釀”,港府早就應該制定預案,其中最重要的一件事情就是制定《緊急法》,以解決抗疫涉及的法律問題。但直到內地部分援港抗疫人力物力因法律原因受阻後,港府才出台《緊急法》,消耗了內地援港的效率。

“決策責任”是“主體責任”的重中之重。如果港府履行不好決策責任,則香港抗疫方向不明、目標不清,人們六神無主、無所適從。港府扛起主體責任,首先要扛起決策責任,關鍵時刻要明確方向和目標,畫出底線和原則,做出果斷決策。

領導責任

所謂“主體責任”,第二是“為民領路”的責任,即領導責任。

《基本法》確立了香港“行政主導”的政治構架,對“行政長官”專門單列一節,訂明其職權,且置於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司法機關之前,體現了行政長官具有超然於三權之上的特殊地位。因此,行政長官及特區政府都不能把自己當成協調者,而應當成領導者,成為香港抗疫的“主心骨”。

由於香港長期實行自由市場經濟,形成了“小政府,大社會”、“小政府,大市場”的格局,官員習慣於扮演“協調者”的角色,而模糊了“領導者”的定位。若在風平浪靜時,看不出其有什麼問題,但在疫情大爆發這樣的危急時刻,就看得清清楚楚。

從前期的抗疫情況看,特區政府履行領導責任不到位。直到中央對香港抗疫發出“三個一切”、“兩個確保”指示時,特區政府仍未搭建起一套成熟完整的防疫工作體系、機動靈活的應急響應機制。

在香港,臨時性措施比比皆是,常識性錯誤反複出現,各個部門有忙有閑,各行其事。港府內部如此,更遑論領導全社會力量共同抗疫;一些民間組織、企業商家抱怨“有力使不出”。

香港抗疫資源雖多,卻是“一盤散沙”,沒有被有效整合起來用於抗疫。

“領導責任”關乎全局勝敗。在一個社會里,社會成員是分散的個體,各自的見識不一樣,能力有大小,視野有寬窄,如果沒有人“領著干”、“當向導”,全社會就無法形成凝聚力,沒有凝聚力,就無法應對大災大難。

近日,特區政府召集各部門會議,不分彼此共同抗疫,多位局長都承擔了不同的抗疫任務,總算令社會各界看到了變化;有中央支持,有市民期盼,希望特區政府接下來能表現出更強的領導力,帶領全城共克時艱。

執行責任

所謂“主體責任”,第三是“為民辦事”的責任,即執行責任。

有了好的決策,有了好的應急機制,還要把安排的事情落到實處,形成“事事有人辦、能辦好”的狀態。從前期抗疫情況來看,特區政府在履行執行責任時做得不好,防疫工作的漏洞不少。

除了執行環節的疏漏之外,港府官員也有不檢點行為。比如,在第五波疫情臨界爆發的時候,包括民政事務局局長在內的多位官員赴“洪門宴”,其中幾人在聚會中長時間不戴口罩。此事折射出官員缺少率先垂範的意識。

長期以來,香港公務員隊伍形成了一種“無錯即對”的做事標準,嚴格地“按程序操作”,不願意多幹事,不願意多為上司分憂,習慣於按部就班。平常倒是看不出問題,一旦遇到緊急情況,需要人們發揮主觀能動性時,明顯就跟不上節奏。

決策責任屬於宏觀層面,領導責任屬於中觀層面,執行責任屬於微觀層面。把這三個層面的責任都履行好了,才算履行好“主體責任”。在“一國兩制”體制下,中央能够做的,就是為香港提供支持,不可能事無巨細完全直接指揮香港抗疫。

面對中央的要求,特區政府必須扛起抗疫的“主體責任”,既不能“躺平”,任由疫情蔓延;也不能“甩包袱”,把“主體責任”推給中央,或著“主體責任”只是口頭說說而已。

如今,疫情大爆發還看不到放緩終止的跡象,特區政府履行“主體責任”一絲也不能鬆懈!

(本文作者為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香港新時代發展智庫主席,暨南大學“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長、客座教授屠海鳴)

【編輯:刘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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