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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力量譚得志涉發表煽動文字等11項罪成!分享到:
【字幕】49歲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於2020年多次在街站叫喊“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等口號,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共14項罪。3月2日,法官陳廣池在區域法院裁定譚得志7項發表煽動文字罪、1項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1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1項舉行未經批准公眾遊行罪及1項拒絕遵從或故意忽略遵從獲授權人員作出的命令罪共11項罪罪名成立。
陳廣池法官將案件押後至3月31日下午判刑,以待索取譚得志的背景報告,期間被告需繼續還押看管。 記者 張宏斌 香港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