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兩會)香港廠商會兩會建議:促用好香港優勢香港新聞網2月28日電 為推動香港更好地融入國家發展大局,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廠商會)就多個工商界關注的議題,草擬了一系列建議,促進各方用好香港優勢,同時進一步推動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香港中通社資料圖片 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和全國政協十四屆三次會議(全國兩會)將分別於3月5日和3月4日在北京召開。廠商會所草擬的建議,將通過會內的港區全國政協委員和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在兩會期間反映。 廠商會的建議圍繞“鼓勵內地企業通過香港‘出海’”“優化‘灣區標準’制定與推廣工作”“加強香港品牌在內地的權益保護”“加強內地與香港碳市場合作”及“促進國家ESG標準體系建設”五大領域。 在鼓勵內地企業通過香港“出海”上,廠商會建議內地有關部門積極倡導並支持內地企業視香港作為“出海”的首選指揮中心與增值服務平台;從簡化業務備案及核准的流程、外匯資金靈活調配、以及便利人員跨境流動管理等多方面,為內地企業“走出去”鋪設順暢通道。 同時,廠商會建議,鼓勵各地的行業協會與商會組織代表團,或由政府商務部門牽頭赴港舉辦地方特色產品、地理標誌或民族品牌的推介會與交流活動,協助內地企業進入香港市場和提升海外推廣的效益。 此外,廠商會也建議內地相關部門為赴香港參展或參加市場推廣活動的中小企業提供差旅資助和其他津貼;鼓勵企業來港舉行新產品“首發”活動,並提供資金扶持及海關快速通道等便利措施。 同時,廠商會建議內地相關部門與香港對口機構加強合作,完善企業經香港“出海”的信息收集和傳播機制,加大對香港供應鏈管理增值服務優勢的宣傳力度,鼓勵內地企業採用香港高品質專業服務。 在優化“灣區標準”制定與推廣工作上,廠商會表示其近年積極參與多個領域的“灣區標準”編制工作,但注意到相關的參編和評審流程可進一步規範化和優化收到港資企業反映,認為目前缺乏使用“灣區標準”的誘因。 因此廠商會建議,要善用香港國際化和制度規範的優勢,邀請更多香港專家學者和業界代表參與標準的編制及評審;一些香港具有優勢的行業和產品,可考慮直接由港方主導定標工作,從而加快“灣區標準”與國際接軌和兼容。 同時,廠商會表示,要推動在大灣區市場內率先實現“灣區標準”與內地海關清關標準和市場准入標準的整合,真正做到“三標合一”。粵港澳三地政府聯合公布一批共同認可的第三方檢測認證機構名單,企業若取得相關認證機構出具的“灣區標準”合規證明,有關產品進入內地時可“一紙通行”,省卻重複的標準考核與驗證,增強業界採用“灣區標準”的積極性。 此外,廠商會認為要進一步加強“灣區標準”在國內外的推廣和使用;對於已公布的標準,應在大灣區試行後盡快推廣至全國其他地區,同時爭取讓“灣區標準”納入國際認可的標準體系中,特別是新興產業的全新標準,以提高國家在國際標準制定中的話語權。 在加強香港品牌在內地的權益保護上,廠商會建議各級市場監督部門應對企業在宣傳及銷售活動中使用“香港”相關字眼的個案,加大抽查力度以及要求企業提供切實的證明文件;並嚴厲打擊侵犯香港品牌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同時,廠商會期望內地相關單位能支持香港商協會在內地舉辦更多推廣和宣傳香港品牌的活動,提升內地消費者購買“正版正貨”香港品牌的意識與辨別能力。 此外,在處理與香港品牌相關的商標註冊、保護、合規以及糾紛處理等事宜時,可以“一國”原則,將香港品牌或商標在香港本土使用的情況和知名度納為參考因素;為“中華老字號”的評選設立“香港專場”,讓一些歷史悠久、具重大影響力的香港品牌可循特別申請渠道,參與相關的資格認定。 此外,廠商會建議內地和香港政府部門進一步深化協調與合作,確保兩地地理標誌品牌在對方市場的合法和恰當使用。 在加強內地與香港碳市場合作上,廠商會建議內地主管部門加強頂層設計,結合我國實際情况,制定並出台碳排放相關的信息核算、認證、核查等標準和披露規則;率先在重點行業和產品領域建立全國統一的碳足迹和碳標識制度,實現與國際規則銜接和互認。 同時,為提高碳市場的信任度和透明度,廠商會建議當局應鼓勵參與企業尋求獨立的第三方專業機構協助,引入合資格核查認證機構為企業或項目出具證書,鼓勵包括香港在內的境外第三方核查認證機構為內地企業提供碳審計服務。同時,可考慮在CEPA框架下為從事碳審計、碳金融、碳管理的香港企業提供便利化安排,以加強碳服務領域的跨境合作。 此外,廠商會表示探索建立面向居民和中小企業的碳普惠體系,例如通過“碳積分”獎勵等方式,激勵全社會積極參與低碳行動,擴大碳市場的影響力。 同時,廠商會建議探討深化內地與香港碳交易所合作,以及建立碳市場的互通機制,以促進碳排放權的跨境交易,藉此為內地碳市場引入國際資金,並提升國家碳市場的國際化水平。 最後,在促進國家ESG標準體系建設上,廠商會建議深化內地與香港在ESG領域的理論探索與實踐上的合作,攜手構建一套既彰顯中國特色、且與國際標準相銜接的ESG標準體系及信息披露規則,並積極向國際社會推介;並透過促進兩地企業交流,共同提升ESG實踐水平。 此外,廠商會建議針對上市公司與大型企業、中小企分別制定具差異化的ESG評價指標體系和披露規範;鼓勵中小企業通過自願簽署約章和訂立行動承諾方式,邁出實踐ESG的第一步。 同時,廠商會建議,對企業於ESG方面的投入給予稅收優惠,並針對ESG表現突出的中小企業實施融資便利化政策,以及提供利息補貼等優惠措施,以激發中小企參與ESG活動的積極性;政府也可以設立專項基金、提供技術支持和培訓等,幫助中小企業提升ESG管理水平和實踐能力。 廠商會的上述建議,旨在從上述五大領域,期望各方可用好香港優勢,同時進一步推動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完) 【編輯:梁嘉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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