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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擬令“健全綜援受助人”每周參與無償工作分享到:
香港中通社11月22日電 香港綜援計劃下“就業支援服務”明年9月結束,社署22日表示,之後會以試驗形式與非政府機構及其他組織,推行為期兩年的“失業受助人士支援計劃”,以取代原有服務。 香港擬令“健全綜援受助人”每周參與無償工作。香港中通社資料圖 新計劃規定,年齡介乎15至59歲的失業健全綜援受助人,須每周參與營辦機構安排的無償工作一次,每次至少一小時,直至覓得有薪工作或重返校園,違者將被扣7日綜援金。 勞福局指出,現時失業健全綜援受助人中,約有一半年齡介乎50至59歲,當中不少人因學歷及技術水平偏低,就業能力似乎相對較弱,政府預期“支援計劃”可提升參加者的工作經驗及協助他們培養工作習慣,從而幫助他們融入社會。新計劃運作較精簡,會清晰訂明參加者責任。 有議員關注無償工作如何協助他們重返職場,建議提供津貼以作激勵。 勞福局回應指,參加者是領取綜援的人士,有資源滿足基本生活條件,他們亦有津貼參與僱員再培訓局或勞工處轄下與就業相關的課程;若申請人在報讀課程後,有剩下的金額,而又不超綜援要求,可作個人儲蓄,因此不完全是無償,期望申請人積極尋找工作。(完) 【編輯:淩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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