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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東主認詐騙“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310萬港元判囚22個月分享到:
香港新聞網10月8日電 一名公司東主虛報公司僱員的強制性公積金供款資料,詐騙銀行批出310萬元“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早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被告8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被判入獄22個月。 黃迦南,55歲,圓力開鎖服務中心(圓力)經營者,今日承認一項串謀欺詐罪名,違反普通法。暫委法官鄭念慈判刑時稱,詐騙是嚴重罪行,以入獄36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及其他求情因素,遂將刑期扣減至22個月。 案情透露,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按證保險公司)於二○二○年四月,在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下推出“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作為政府紓困措施之一,以協助受疫情打擊的中小企紓緩現金流問題。 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渣打銀行)為其中一間參與計劃的貸款機構,在確認接獲的申請符合資格及決定批核貸款後,會將申請轉交按證保險公司作最終覆核及批出擔保。 被告於二○二○年九月初向渣打銀行申請“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並附上虛假的圓力強積金供款通知書作為證明文件,顯示圓力曾為七名僱員向本港一間強積金受託人公司,每月支付19,000元強積金供款。 渣打銀行其後認為申請有可疑,沒有提交按證保險公司作最終審批,圓力亦沒有獲批有關貸款。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圓力在該強積金受託人公司並沒有帳戶,亦從未為任何員工作強積金供款。 按證保險公司、渣打銀行及相關強積金受託人公司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署理高級檢控官劉卓賢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朱嘉祺協助。(完) 【編輯:張明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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