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動案被告以身世坎坷求情?網友:艱苦不代表要犯罪!分享到:
香港新聞網7月13日電 同樣身世坎坷,有人在逆境中自強“走出去”,有人卻以此作為犯法的藉口。 2019年11月香港理工大學發生暴動,期間大批黑衣人為聲援理大暴徒,發起所謂“圍魏救趙”行動,並於油尖旺區一帶參與暴動。警方當日拘捕213人,當中8名男女被控在油麻地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參與暴動,6人承認暴動罪。 辯方求情時,稱被告黃浩軒自幼被父親拋棄,母親染上毒癮,在兒童之家成長。他11歲時與母親團聚,但其母後來離世,再度回到院舍生活,一度對人生迷失。黃浩軒此前有兩項非禮定罪紀錄,辯方又辯稱這是源於被告在兒童之家一時好奇、沒接受足夠教育而犯罪,強調他當時年僅15歲,希望法庭能視他為無案底。 辯方說詞被法官一針見血駁回!法官謝沈智慧表示,同樣是背景坎坷,有的人會選擇自強,並不是個個都會犯法!
特區政府日前舉行頒獎禮,表揚20位勇於面對艱辛困境、迎難而上的香港青少年。其中一名獲獎的少年謝暐晙,與案中被告黃浩軒一樣背景坎坷,但他沒有放棄人生,走上犯法道路,而是自強不息,發奮圖強。 謝暐晙自小遭父親遺棄,其母親則在內地工作。每月僅有2000元生活費的謝暐晙,需要獨自生活,有時為填飽肚子,他甚至要吃同學剩餘的飯菜。而自小缺乏父母陪伴、生活拮据的謝暐晙也曾自怨自艾,埋怨世界對自己不公平。後有幸遇到與他有相似童年的視藝科老師,老師以自身經歷開解暐晙鬱結,又贈送繪畫器材,令暐晙接觸藝術繪畫以抒解自己對現實的鬱結。 謝暐晙其後開始好好照顧自己、學習平均分配生活費、專注學習,更因而成功考入精英班及發展藝術才能,最終獲頒香港青年協會主辦的獎勵計劃。該計劃其他獲獎青少年亦是在逆境中自強的典範,縱使面對人生低谷,也樂觀積極,毫不退縮。 (圖片來源:香港青年協會) “艱苦,不代表要犯罪!”有網友感嘆,大讚法官說得好。“好多人比被告坎坷,難道個個都去參加暴動嗎?” “被告的辯解即是攬炒。”有網友指出,“自己不開心,也要別人不開心!這是很自私的表現。” “有勇氣犯法, 沒骨氣承擔!”有網友反問,“在庭上講身世坎坷博同情,撐暴動時他們有同情過香港市民的安危嗎?” 一眾網友支持法庭嚴正判決,還社會公義,“要讓他們重新學習做個守法公民!” 【編輯:張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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