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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擬提高職業安全健康罪行罰則分享到:
香港中通社9月9日電 香港特區政府立法會法案委員會9日審議調高職業安全健康罪行罰則草案。草案建議,極嚴重罪行的最高罰款額及最高監禁年期,提高至1000萬港元及監禁兩年。 資料圖。圖源:香港中通社 勞工處副處長梁永恩表示,罰則已超過20年未有檢討,期間發生很多不幸意外,只要持責者願意多做一步,當中很多意外本可避免。因此罰則要有阻嚇性,否則或會有人以身試法。 自由黨議員邵家輝表示,不反對提高罰則,但業界擔心罰則過高,部分公司恐會結業。選委會界別議員陳紹雄指,當局需顧及業界意見,認為可將最高罰款調整至600萬港元。 【編輯:馬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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