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磡墜巨屏傷人,香港業界析三大疏失香港男團MIRROR前晚於紅磡體育館舉行的第四場演唱會,其間一幅旋轉擺動的巨型熒幕掉下,兩名舞蹈員被壓中,其中一人頸椎爆裂骨折,正在深切治療部留醫,另一人已出院。 特區政府將由康文署一名助理署長成立專責工作小組,聯同勞工處、機電工程署及專家調查事故原因。 圖為事發現場。網路圖 初步調查顯示,在兩根繫着熒幕的鋼索中有一條斷裂。MIRROR演唱會開鑼4天幾乎每晚都發生意外,記者梳理了從事舞台製作和管理的業內人士、工程師等意見,分析事故涉及三大問題,包括鋼索老化,監督及綵排時間不足等。 業內人士表示,香港銳意打造成文化、藝術大都會,就必須理順表演業的專業質素及安全標準。 1.舞台裝置須符安全標準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昨日(7月29日)與一眾官員到場了解時透露:“初步見到該條鋼索斷了,斷的原因為何呢?我們可能要取去做檢測,要找專家作研究是運作上或物料本身問題。”他估計全面調查需要數周。 警方九龍城警區重案組接手調查事故是否涉人為因素或刑事成分,探員昨日凌晨到達紅館拍照存檔。 鋼索何以會斷裂?據了解,肇事的熒幕呈4米乘4米正方形,厚0.2米,重約1,200磅。 理工大學機械工程學系前工程師盧覺強昨日接受採訪時表示,鋼索的承重力為1.2噸,而熒幕只重1,200磅,即使一條鋼索斷裂,另一條鋼索亦足以承受。 他估計可能是鋼索出現金屬疲勞或老化,承重力被打折扣,又認為在類似的情況下,有關方面應考慮在懸掛物中央位置,再加一條安全鐵鏈作後備支持,相信在多重安全措施保障下,可將意外幾率減至最低。 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舞台製作及管理業人士接受訪問時指出,大型演唱會等舞台涉及不同裝置,均要符合安全標準,包括確保舞台上方射燈和大型熒幕牢固,但今次事故的熒幕只有兩條鋼索吊着,未必足夠,“一條斷了,只有另一條受力未必足夠,其實一些活動拉起大型banner(橫幅)都用3至4條威吔拉住。” 香港舞台藝術從業員工會代表李林風指出,舞台結構安全的文件在開鑼前只須簽署一次,之後每晚開騷都不會再檢查,未能及時發現鋼索是否有斷裂跡象,建議特區政府應更新有關場地指引,及研究工程公司有否不恰當配置。 2.監管須嚴格 康文署有責 楊潤雄被問到康文署作為紅館的管理人,與主辦單位的權責如何分野時,他表示,“康文署作為場地管理人,署方與所有租用會達成一個協議,協議詳細列出雙方的責任,以及作為租用舉辦活動時需要做的工作。通常在一些比較大型的舞台表演上,由負責租場的一方負責整個場地的安全設施,要負責建築,亦要找一個專業、合資格的工程師進行認證,證明設施符合安全,可以使用。而康文署亦會在租用取得相關文件證明後,才容許節目繼續進行……誰人需要負責,我們一定會追究到底。” 該名業內人士指出,舞台及升降台等只要高於1.7米,就要由結構工程師檢查,簽署文件核實安全提交康文署,而電力裝置、舞台燈光等也要檢測合格攞牌,康文署才會批准演唱會舉行。 但在開鑼前檢查核准後,每場演唱會舉行期間就無須再檢查。 他認為,康文署有駐場舞台監督,應要確保鋼索及其他裝置全部合乎標準。 3.排練時間不夠易生意外 該演唱會由綵排至正式演出都是意外頻生,包括第一場演出時男團成員Anson Kong因升降台震動差點失足跌倒,第二場成員Frankie更失足跌落台幸無恙。 一名該演唱會幕後人員透露是次舞台機關複雜,“與以往相比,所有嘢(機關)都係到總綵排時我們才第一次見,正式綵排是開騷前一天,本身預計晚上9時許,但不斷延誤到凌晨1時半,每日上網見到有人說危險就會減少一個機關,搞到我哋無所適從。” 有舞台製作及管理業內人士表示,舞台搭建前表演者已在排練,“要on stage綵排,則舞台要先完成搭建,音響、燈光等所有東西已做好”,他指出現時不少表演也只有一兩天台上綵排時間,讓表演者熟習舞台,當然舞台設計繁雜就有較大風險,但他認為最重要仍是裝置符合安全標準,如升降台曾出現震動,反映機械有技術問題,而舞台邊緣位置應貼上熒光帶以提醒表演者,避免失足。(香港文匯報記者 劉明、蕭景源) 【編輯:许丰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