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務員子女教育津貼擬擴至內地中小學特區政府計劃將2000年6月1日前入職的舊制公務員子女的“本地教育津貼”,擴展至內地就讀中小學,並改稱“內地及本地教育津貼”,及維持現有申領資格及津貼上限不變。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昨日(19日)舉行會議,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表示,擴大津貼範圍讓公務員子女多一個選擇,但立法會議員蔣麗蕓認為,計劃未有涵蓋內地大學,變相令公務員子女“被迫”海外升學。 聶德權表示,政府一直有協助本港年輕人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政策,並推行措施便利港生到內地就學或實習。近年有不少香港學生選擇到內地升學,當中不乏公務員的子女,而公務員在安排子女就學地點方面,首選是廣東省內。當局考慮在不牽動新制公務員整體待遇、福利等基礎的情況下,將舊制公務員子女的“本地教育津貼”適用範圍擴大。他形容擴大範圍是“打開一步”,為申請人子女提供多一個選擇。 金額維持學費最多75% 聶德權補充道,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資格申領“本地教育津貼”的公務員約為66000人,當中8600人正申領津貼,占總人數13%。用於內地就學部分的“內地及本地教育津貼”實際開支,將視乎實際申領人數、申請人子女是否正在領取“本地教育津貼”、相關教育開支等因素,現階段難以精準估算涉及的財政影響。按建議維持現有“本地教育津貼”申領資格及津貼上限不變的基礎,並根據職方初步對建議的反應,當局預計每年約200宗申請,而津貼額會維持學費最多75%,當局會視乎申請反應,需要時會再爭取額外資助。 在會上,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蔣麗蕓表示不滿,質疑該計劃未有涵蓋內地大學,但政府卻資助公務員子女入讀海外大學,變相令公務員子女“被迫”海外升學。“點解仲要迫渠的入英國?”她認為,這會對香港青少年造成不公。公務員事務局常任秘書長楊何蓓茵解釋,申請海外津貼年齡已放寬至19歲,另外所有香港學生都可以申請“內地大學升學資助計劃”,蔣麗蕓則提醒其應將焦點放回公務員子女身上。 聶德權:涵蓋新制改動大 另外,議員陳振英及潘兆平亦詢問政府會否將計劃涵蓋2000年6月1日後入職的公務員。不過聶德權表示,2000年後入職的公務員在當年檢討制度後,均有不同的待遇及福利安排,若要涵蓋,則會涉及比較大的改動,暫時並無考慮。 當局補充道,已經停止向1996年後入職的公務員發放海外教育津貼,但1996年8月1日前按本地條款受聘的合資格公務員,仍可為留學英國的子女申領海外教育津貼。 (原標題:《公仆子女教育津貼擬擴至內地中小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