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狀公會“龜縮” 坐視外力干預香港法治西九龍裁判法院日前就兩宗組織及參與未經批準集結案件判刑,外部勢力隨即群起攻擊香港的司法制度,更“呼籲放人”,向法院施壓。香港文匯報日前就這些外部勢力干預香港法治及司法制度,以及會否對被判刑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和執業大律師吳靄儀召開紀律聆訊等事宜向香港大律師公會查詢,惟大律師公會僅回應稱“不予置評”。 香港多位政法界人士4月19日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批評,大律師公會對中央或特區政府的批評一直“兇狠”,但對外部勢力攻擊香港的法治及司法制度卻視而不見,雙重標準表露無遺。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支聯會主席李卓人、李柱銘、吳靄儀、何俊仁等人被判刑,歐美等國政府及政客連日聲稱是次判刑涉及“政治動機”、“進一步侵害香港的民主和自由”雲雲,美國國務卿布林肯更透過Twitter貼文,要求“釋放”因為“行使基本自由”而被拘留和監禁者。同時,有香港法律界人士向香港文匯報表示,李柱銘、吳靄儀、何俊仁等法律界中人被判罪成,大律師公會及律師會應盡快開展紀律程序,處理三人的“釘牌”問題。 香港文匯報日前書面向香港大律師公會提出兩條問題,包括“會否認為外國政府在向香港法庭施壓?外國政府的行為是否干預香港法治?”“今次被判刑的被告包括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和執業大律師吳靄儀,待整個審訊程序完結後,會否就上述二人所犯的罪行召開紀律聆訊?” 大律師公會至昨日始書面回覆,針對第一條問題,該會稱:“現階段,大律師公會執委會不予置評。” 針對第二條問題,該會則稱:“有關大律師干犯刑事案件而被定罪,大律師公會執委會將研究該大律師之行為是否需要交由‘大律師紀律審裁組’召開紀律聆訊。” 張國鈞質疑是否真心捍衛法治 身兼律師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張國鈞表示,捍衛香港的法治制度是大律師公會的天職,不應因外國政府而有不同的處理手法,甚至表現有所畏縮。這只會令港人質疑公會是否真心、有決心,捍衛香港法治,更突顯大律師公會怯於外國勢力。 對於就被判刑的李柱銘及吳靄儀召開紀律聆訊的問題,張國鈞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違法均須受到法律制裁,若公會會員違法,不論政治立場都要一視同仁,如果處理程序都有偏差,未能做到程序公義,將會令很多港人驚訝,更難以向港人解釋。 馬恩國:表現不稱職促改革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表示,大律師公會成立的宗旨是要維護香港法治及司法制度,但該會在批評中央或特區政府時就兇狠,面對外國勢力干預就刻意迴避、視而不見,雙重標準可見一斑,更令人質疑大律師公會的公信力。事實上,大律師公會近期的表現完全不稱職,認為是時候進行徹底的改革。 對李柱銘及吳靄儀召開紀律聆訊一事,馬恩國認為,今次案件已完成法庭審訊程序,無論證據、控辯雙方陳詞及各項法律觀點等都相當齊全,大律師公會應盡快召開紀律聆訊,相信就算大律師公會要研究也不用花太久時間,大約兩周時間就能夠處理好,並向公眾交代。 傅健慈促召開紀律聆訊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法學教授傅健慈表示,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曾稱“預計公會執委會的第三項任務是捍衛法治,這將是我來年的工作重點”,現在夏博義和大律師公會執委會對外國粗暴干預香港的法治和司法獨立,充耳不聞,不予置評,明顯已違反大律師公會捍衛法治精神和香港司法獨立的大原則,自損大律師公會的公信力,並直言若大律師公會淪為政治工具,就不適宜再擁有自我監管權。 至於召開紀律聆訊問題,傅健慈表示,如執委會研究後認為有需要交由“大律師紀律審裁組”展開紀律聆訊,就應盡快轉交,傳媒和公眾亦應監察執委會是否會拖延或包庇放生李柱銘和吳靄儀。 身為大律師的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表示,外國勢力不斷干預香港內部事務,更伸手到香港的司法制度,不過,大律師公會對外國勢力表現軟弱,其迴避的態度突顯其雙重標準,無形中影響外界對大律師的觀感。她希望大律師公會維護香港利益,挺身捍衛香港的司法制度。 在紀律聆訊的問題上,容海恩認為,既然大律師公會提出將會“研究”是否需要交由“大律師紀律審裁組”展開紀律聆訊,那就呼籲大律師公會能夠加快步伐,盡快向公眾交代。 (原標題:大狀公會“龜縮” 坐視外力幹港法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