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港澳 ->時政
黎智英組織及參與非法集結案罪成被判即時入獄12個月分享到:
香港新聞網4月16日電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於前年8.18遊行涉兩項明知而參與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控罪罪成,案件16日在香港西九龍法院判刑,黎智英被判即時入獄12個月。 案件當日由區域法院移師到西九龍裁判法院場地處理求情及判刑。除黎智英外,本案另有8名被告分別被判8至18個月監禁,部分被告獲緩刑。 區域法院法官胡雅文引述此前黃之鋒案判詞表示,被告挑戰香港警察權威,雖然遊行大致和平,但有可見的潛在風險,阻塞維多利亞公園附近交通,考慮到遊行規模大、持續時間長,作出以上判刑。 相關新聞 |
視頻更 多
【通講壇】黎以達成停火協議 為何選擇這個時間點?
匯聚世界各地藝術臻品的秋拍現場 哪些藝術品值得大家留意?
一張香港飛香港的機票 與180名學員友師空中暢游
她用一把剪刀 剪出“紙上香港”
港產龍鳳胎大熊貓百日慶 香港市民激動受訪:盈盈媽咪辛苦了
梁朝偉 黃仁勳獲科大頒授榮譽博士
海南艦人氣超旺 現場市民直呼想上去參觀
來論更 多評論更 多
論壇更 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