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教協賣煽暴書害兒童 涉違國安法隨著香港國安法的實施及選舉制度的完善,黑暴逐漸偃旗息鼓,社會恢復穩定。有媒體近日發現,自稱全港“最大教師工會”的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教協),在其書局“有為圖書坊”,竟公然出售煽暴圖書,不少內容更美化暴徒、宣揚所謂的“抗爭”。有大律師指出,出版或出售有關的書籍均有機會違反香港國安法,而教協大規模出售這類反中亂港的書籍,足以證明教協被用作非法用途,職工會有權取消其登記。 近日有媒體接獲讀者報料指出,位於旺角會址、教協轄下的“有為圖書坊”出售多本美化黑暴的書籍,並與童話故事類兒童書籍混放,讀者批評此舉毒害家長和兒童。記者日前到場了解,發現上址書局占地約百余遲,出售的書目種類繁多,亦專設區域擺放教學用書,惟在靠近收銀台的當眼位置發現各類宣揚“抗爭”的書籍,有攝影集、敘事小說、人物自傳,甚至是政治諷刺漫畫。 內容抹黑警方美化暴徒 其中,《反送中攝影集:年輕的苦難》、《消失了的連儂墻》、《元朗黑夜》、《逆權教師》和《反抗的共同體》等赫然在列,更標有“店の推介”標誌,單在收銀台前的櫃位已有數十本,部分書目更以折扣價格吸引顧客購買。同在“店の推介”區域,還擺放著育兒、社科、人文類等叢書,周圍亦有不少兒童百科讀物。 店員稱,該書局只服務教協會員,持有教協會員證方可購物。而根據教協官網顯示,只有教師、準用教師或學校行政人員方具有入會資格。換言之,廣大教職員均有機會接觸到上述宣揚所謂“抗爭”、內容極盡抹黑警方及美化暴徒的疑似政治“文宣”書籍,受其荼毒。 出版自由不能危及國安 大律師龔靜儀表示,縱觀上述書目,全涉嫌旨在顛覆國家政權,並抹黑特區政府和中央政府,意圖挑起普羅市民對警方的仇恨。她指出,多本著作的內容都有機會危及國家安全,而出版或出售有關書籍均有機會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0/21條“分裂國家罪”,以及第22/23條“顛覆國家政權罪”,即是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任何第22條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的罪行。 龔靜儀續稱,《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第十六條雖然說明了盡管港人有保持意見不受幹預的權利,但同時規定意見和發表的自由包括“出版自由”的權利是有限制的,絕不能危及國家安全。而教協是根據《職工會條例》註冊的組織,大規模出售這類反中亂港的書籍,足以證明其被用作非法用途,職工會登記局局長有權按照《職工會條例》第10條的程序取消其登記。 龔靜儀提醒,作為出版界,理所當然地也像香港所有機構一樣,必須奉公守法,亦有責任主動了解香港國安法的條文和細節。她說,出版業界亦可聘用熟悉香港國安法的專業律師和大律師給予法律意見,在出版前確認即將出版的刊物會否有機會違反香港國安法。 (原標題:《教協賣煽暴書害兒童 涉違國安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