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倡內會先設小組研決定全國人大日前通過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待全國人大常委會完成修訂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特區政府將啟動本地修法。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在立法會行政長官“短問短答”環節上表示,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工作時間緊迫,需要立法會配合,並建議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先成立小組委員會,討論決定內容和經修訂後的附件一和附件二,待特區政府提交條例草案後,小組委員會就可以立刻轉成法案委員會,從速推展條例草案的審議工作。同時,特區政府提交了有關完善選舉制度的草案後,就會跟立法會配合,其他法案委員會若非必要都會暫緩一下,讓有關的選舉條例可以盡快獲得立法會通過。 攬炒派於去年“鬧辭”後,林鄭月娥宣布恢復每月行政長官質詢時間,以每次30分鐘、短問短答形式,接受議員質詢。 林鄭月娥昨日在開場發言時表示,就全國人大日前通過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中央政府正在聽取香港社會各界意見,協助全國人大常委會稍後作出相關修訂。待全國人大常委會完成有關工作,特區政府將依照經修改的附件一和附件二,全力推動修改本地相關選舉法律工作,包括草擬需要修改的主體和附屬法例,以及在得到行政會議同意後,將法案提交予立法會審議。 其後,特區政府將依照經修改的選舉法例,組織和規管相關選舉活動,落實符合香港實際情況的新選舉制度,妥善安排和舉行未來12個月的多場選舉。 立會支持配合不可或缺 林鄭月娥強調,上述工作時間十分緊迫,特區政府會全力以赴,但立法會的支持和配合亦不可或缺。在參考以往經驗後,特區政府建議立法會考慮在內會成立小組委員會,讓議員可以爭取時間先討論全國人大決定的主要內容和稍後經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的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待特區政府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後,小組委員會便可立刻轉成法案委員會,從速推展條例草案的審議工作。 她說,特區政府相關官員非常樂意配合小組委員會工作,並會出席小組委員會會議,請立法會考慮有關建議。 在上月立法會行政長官答問大會上,林鄭月娥表示特區政府將在本立法年度就5個範疇的政策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或展開咨詢。立法會商界(第二)議員廖長江昨日提問道,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是香港的大事,問林鄭月娥是否能同時兼顧,繼續推動那五條法案建議。 其他非必要草案擬暫緩 林鄭月娥在回應時表示,其中四條法案的目標仍然是在本屆立法會提出,交由立法會審議,第五條《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則在這一年內展開咨詢,無法趕及以草案形式提交立法會。 雖然有關立法工作仍在繼續,但林鄭月娥表示需有優先次序,當特區政府提交了有關完善選舉制度的草案,就會和立法會配合,盡量爭取更多時間審議選舉條例。若非必要,其他法案委員會會暫緩一下,讓選舉條例可以盡快獲立法會通過。她亦不想立法會議員過分操勞,同時要兼顧緊迫的選舉條例及所有法案委員會,故她希望稍後通過主席或內會主席,將有關的工作安排得更加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