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新選制立法 立會加班“開快車”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日前以高票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為香港寫下新篇章。特區政府估計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涉及逾20條本地法例,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近日接受訪問時透露,特區政府初步傾向以一條綜合條例草案方式處理,更指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已表示議會將“開快車”及“加班”,以有充足時間審議這條重要法例。林鄭月娥又指,完善制度還涉及選民資格的改變,特區政府緊接要做選民登記等工作,一步接一步做好未來一年的三場選舉。 全國人大日前就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作出決定,這只是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第一步,稍後還有待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之後特區政府就要密鑼緊鼓跟進議題。林鄭月娥表示︰“這個時間表是非常緊湊的,而且一定要做到,不存在說‘盡量做’。” 政制局已有專責組 她強調,一定要在未來12個月完成所有工作,“我們現時估計超過20條的主體法例和附屬法例須進行修訂,有些法律的修訂是牽一發動全身,妳在這裏改了,在相應的地方也要改,所以這是非常人手密集的工作,我已經有專責小組在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律政司裏的草擬法律科亦已經開始了相關工作。” 林鄭月娥透露,特區政府傾向以綜合的條例草案形式去做有關工作,而非逐條條例處理。她笑言,相信日後寫出來的法例會“很厚”。政府會預留時間讓立法會審議,並已得到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的支持,“他們會‘開快車’,在有需要時增加會議,甚至在很需要時,其他會議會‘讓路’。” 不過,她表示立法會任何時候都有一批草案在審議,要占用其他會議時間“不是太好”,所以他們已有多手準備,“我和梁君彥都強調要有足夠時間審議,不能夠太倉卒,因為這是一條這麽重要的條例,所以寧願開多些會、會議開長些,(甚至)撥走其他的會,騰空議事時間表來做這件事。” 親自督導所有環節 為了更好地落實本地工作,林鄭月娥亦表示自己會督導所有環節,“由草擬工作、給意見的工作,以至公眾解說的工作,我都是親自督導,因為這件事太重要,與國安法可以說是不相伯仲,所以我不會‘下放’給其他人,全部自己做。” 立法工作完成後,緊接著就是選舉安排。林鄭月娥指出,隨著選舉委員會增加界別,相信選民資格亦會受影響,“還要做選民的登記,然後提名、(定)選舉期和投票。” 她表示,明年3月要舉行行政長官選舉,“我們相信提早幾個月要選好立法會及選舉委員會,因為他們都有資格去選行政長官。”她說,特區政府會先安排選舉委員會這1,500名委員的選舉,由他們擔負人大決定賦予他們的新職能,即透過選舉產生部分立法會議員,及負責提名參選立法會的候選人,讓三場選舉可按部就班舉行。 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流程 1. 全國人大通過決定 2. 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 3. 特區政府草擬綜合條例草案處理本地立法工作 4. 草案提交到立法會,立法會將“開快車”及“加班”審議 5. 先處理選舉委員會選舉,跟進新增界別的選民登記工作 6. 選委會選舉開始提名、定選舉期,最後選出1,500名選委 7. 再處理立法會選舉,選委會負起新職能,選舉產生部分議員,及提名功能界別及地區直選議員,最終立法會選出90席 8. 後處理明年3月投票的行政長官選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