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紐約總領館發布對赴華人員“雙檢測”的補充要求據中國駐紐約總領館網站消息,當前全球疫情形勢仍然十分嚴峻,跨境旅行感染傳播風險依然較大,現就“雙檢測”有關事項補充通知如下: 中國駐紐約總領館網站截圖 一、在美人員請勿經第三國赴華。 為減少中轉途中的交叉感染,建議自美赴華人員搭乘直達航班。總領館不再為自美經第三國赴華人員審發健康碼。 二、在第三國人員謹慎選擇經紐約赴華。 (一)所在國有直達赴華航班的,請勿通過紐約赴華,總領館將不為此類人員審發健康碼。 (二)所在國無直達赴華航班的,建議慎重考慮旅行風險,謹慎決定是否赴華。如確有緊急、必要事由需經紐約赴華的,均須: 1、從所在國搭乘直達航班來紐約,並自紐約搭乘直達航班赴華。 2、按中國駐所在國使(領)館要求進行“雙檢測”並獲發有效健康碼。 3、按駐紐約總領館要求進行“雙檢測”,除提交申請健康碼所需的必要材料外,還需提交來美及赴華機票行程單、來美簽證(或其他居留證件)及中國駐所在國使(領)館核發的健康碼。 三、有新冠肺炎感染史人員,應在病愈後隔離監測、檢查後申請健康碼。 曾確診患有新冠肺炎,或雖未確診但核酸、IgM抗體檢測任一項為陽性的人員,如從紐約赴華,應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在病愈後進行肺部檢查,並在總領館指定的檢測(採樣)機構進行2次核酸檢測(採樣時間間隔不短於24小時),並將醫院出具的載有肺部CT或X光結果的診斷證明和2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提交給總領館(12308nyhs@gmail.com">12308nyhs@gmail.com">12308nyhs@gmail.com)審核。 (二)經總領館審核後,請繼續進行14天自我隔離管理和健康狀況監測。 (三)如隔離監測情況正常,須於離境前2日內進行“雙檢測”。申請健康碼時,須一並提交14天自我隔離管理和健康狀況監測的情況說明。 四、如實檢測、如實申報、嚴格自我閉環管理。 赴華人員須在指定採樣機構現場如實填寫並簽署《健康狀況申報承諾書》(指定採樣機構備有紙質版),如實申報個人近期身體健康狀況、檢測史、既往感染史、密切接觸史,並承諾做好檢測後的自我閉環管理。 赴華人員須主動向檢測(採樣)機構提供護照等有效國際旅行證件,配合檢測(採樣)機構核實身份及做好相關檢測。 總領館再次提醒確有必要赴華人員在赴華前進行嚴格自我閉環管理,在檢測後至航班起飛前,盡最大可能減少與外界接觸,旅行途中加強個人防護,降低檢測後的感染風險。務必做到如實檢測、如實申報、切勿造假,任何在申請健康碼過程中的隱瞞或造假行為一經查實,當事人將承擔由此造成的無法乘機等一切後果及相應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