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公布香港電台管治管理檢討報告:編輯管理制度存在缺失香港中通社2月19日電 香港特區政府2月19日公布香港電台(港台)的管治及管理檢討報告,指出港台的編輯管理制度存在缺失,問責意識薄弱,投訴處理也存在角色衝突。作為港台的上級機構,特區政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強調,港台的工作並非不受監管。 港台近年接二連三被裁定多項違反通訊事務管理局的業務守則條文,引發社會各界廣泛關注港台的節目內容。去年7月,特區政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決定成立專責小組,檢討港台的管治及管理。專責小組由行政長官辦公室前常任秘書長丁葉燕薇擔任領導。 經過歷時7個月的檢討,特區政府19日舉行記者會,公布由專責小組提交的檢討報告。檢討報告長達93頁,從六方面檢討港台的管治及管理。 其中,在編輯管理方面,報告指出,港台的編輯管理制度存在缺失,沒有清楚界定及記錄編輯流程和決定,也沒有清楚劃分各級編輯人員的權責,問責意識薄弱;而編輯決定主要由個別制作單位或人員按個人判斷作出,總編輯及高層管理人員角色被動;處理爭議及敏感編輯事宜時,主要透過口頭方式“上報”;沒有設立在節目制作前、制作期間及播放前執行質素保證或違規風險管理措施。 在投訴處理機制方面,報告批評港台欠缺透明度,不能確保公眾投訴得到妥善、客觀及公平處理;不論性質是否嚴重,投訴會由被投訴節目的制作人員或單位處理,存在角色衝突;而調查及跟進紀錄不全,沒有機制確保有嚴格遵守上報的要求;沒有向港台管理層、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及顧問委員會充分匯報、分析公眾投訴的全面情況,如何跟進嚴重違規的個案;祗披露投訴統計數字,沒有向公眾交代處理投訴的詳情及跟進工作。 在人員管理方面,報告指出,港台嚴重依賴全職及兼職合約員工等,部分全職及兼職合約雇員的管理下放至制作單位,欠缺部門機構層面的監管。 報告提出建議,加強港台的編輯管治,制定穩健和透明的編輯流程 ,以及清楚界定各級編輯人員的責任,強調總編輯及首長級人員的決策角色。改善處理投訴機制,增加透明度,確保投訴得到妥善及公平的處理。 記者會上,邱騰華說,港台是公共廣播機構,不能單以傳媒機構自居或以編輯自主為由,偏離《香港電台約章》的要求。港台有必要在制度上、執行上進行改善,包括建立清晰和透明的編輯過程,並加強編輯培訓,確保部門所有員工和制作人員理解公共廣播機構的責任和使命,理解約章、履行約章。港台必須確切做好在約章下的指定角色,方能贏取市民的信任,這樣才算是稱職。 邱騰華相信港台會認真審視報告指出的問題。祗要能夠恪守約章,履行責任,有效發揮其公共廣播職能,港台是有其存在價值和功能。 香港電台顧問委員會主席林大輝認為,檢討報告充分反映港台的編輯管理和投訴處理機制的流弊和漏洞,可以說是一針見血。 除了公布檢討報告,港台高層人員亦有變動。 在記者會當天舉行之前,特區政府首先通過政府新聞處宣布,民政事務局副秘書長李百全將於下月1日出任廣播處長,接替提前解約離任的梁家榮。廣播處長是港台的總編輯,同時肩負部門首長的職責。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已將報告交予港台管理層跟進,並要求港台就報告內容訂立優先改革項目、行動計劃和工作時間表,以全面落實報告建議。局方將會監察有關的改革進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