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港澳 ->時政

香港理大生認違國安法不獲減刑 終院駁回刑期上訴

分享到:
2023-08-22 11:02 | 稿件來源:香港新聞網

【字號:

香港新聞網8月22日電 香港理工大學學生呂世瑜在社交平台煽暴煽仇及鼓吹“港獨”,承認干犯香港國安法的“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原判囚3年8個月,但因案件屬國安法列明的“情節嚴重”,最低刑期為5年,法官遂改判囚5年。他早前獲批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考慮近兩周後,於今日(22日)頒下判辭,一致駁回他的上訴。呂世瑜需繼續服刑。

(香港中通社資料圖)

案件9日在終院審理,圍繞國安法分裂國家罪中有關“情節嚴重”者,須判處5至10年監禁的刑期限制是否強制。上訴一方認為,刑期的分級並非“一刀切”,而且被告認罪求情卻不獲減刑會造成不公,法官仍可考慮被告認罪等求情,最終刑期可低於5年;律政司一方就指,國安法第33條有關從輕或減輕處罰的條文,不包括認罪,被告不應獲減刑;又以謀殺罪須判終身監禁為例,指強制性刑罰才能反映罪行嚴重性。

終審法院裁定國安法第33條所指明的3項減刑情形(自動放棄犯罪 、自動投案 、提供重要破案線索或揭發他人罪行)已是“盡列無遺”,除非此3項減刑情形適用,否則國安法第21條訂明“情節嚴重的案件,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罰則,屬強制性規定。

呂世瑜承認於2020年6月30日至9月24日,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原審法官以5年半為量刑起點,認罪原本可扣減三分之一刑期,但國安法列明情節嚴重,須判監5年以上。(完)

【編輯:刘春】

視頻

更 多
黎巴嫩撤僑中方行動迅速,台名嘴:去哪都帶台胞證,能保命!
把博物館文物“帶”回家!中國文創冰箱貼腦洞大開掀熱潮
港股交投暢旺 內地客扎堆開港股戶口
“伊朗面臨的後果將遠超想像”聯合國安理會上黎以伊三國代表交鋒
【通講壇】伊朗報復以色列“動真格”,中東戰爭一觸即發?
國慶第三天 香港在研討要幹這件事關未來的大事⋯⋯
抵港一周了,“安安”“可可”近況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