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囚18年!美國對暴動參與者重拳出擊 那香港呢?香港新聞網5月29日電 一名參與國會暴亂的美國人近日被判煽動陰謀等罪名成立,判囚18年。美國頻頻“撐腰”香港“修例風波”期間發生的暴動,但面對自家暴亂則毫不手軟,再次暴露其“雙標”本質!
美國右翼民兵組織“誓言守護者”(Oath Keepers) 的創辦人及頭目羅茲,早前因參與2021年1月6日美國國會暴亂,近日被美國地區法院判煽動陰謀等罪名成立,判處18年監禁。 美國檢方指,當天羅茲留在國會大廈外負責發號施令,與闖入國會的組織成員保持聯絡,如同“戰場上的將軍”。法官又指,羅茲的罪行是針對政府的恐怖主義行為,旨在將美國的民主制度演變成暴力,又形容羅茲很危險,獲釋後隨時都會準備好拿起武器,再次反對政府。 美國司法對騷亂參與者重拳出擊,反觀香港,法院對“修例風波”期間涉及暴力罪行的判罰則仁慈不少。 2019年理大衝突期間,有示威者在油麻地投擲約250枚汽油彈,場面極為暴力。其中,6名被告入獄52個月,其餘4人入獄50個月,遠比國會山騷亂的判罰輕。 另有一宗涉嫌在上水奪警槍的案件,被告參與圍毆拍片男途人,遭警察追截後作出激烈反抗,嘗試搶奪警察配備的霰彈槍,並且在搶奪期間扣下扳機。最終,被告被判犯4罪囚4年零9個月。 對此,有網友直言,此判決過輕,起不了阻嚇作用!“暴徒搶槍,並扣動扳機是極其危險動作,可以當做是實彈射擊,隨時開火至人命傷亡,罪行相當嚴重,如在美加,早被亂槍射擊而死。” 2020年起,涉“修例風波”黑暴罪行的被告陸續接受法律制裁,但部分案件被質疑獲法庭“高抬貴手”輕判,不少人僅判社會服務令,引發爭議。香港律政司同年提出16宗刑罰覆核,截至目前上訴法庭已全部審結,均判律政司覆核得直,並裁定原審判刑原則犯錯,判刑明顯過輕。 其中一宗案件涉及的士司機在深水埗被暴徒拖下車,施以私刑暴打變“血人”。有份施襲的男子張子龍承認暴動及蒙面罪,被區域法院法官李慶年判監3年。律政司認為判刑過輕,於早前成功覆核刑期,被告改判囚4年1個月,即加監1年1個月。 暴徒私刑的士司機(法新社) 西方國家在面對自家暴亂時毫不留情,卻對香港法官判決指指點點。英國外交部早前發表《香港半年報告》,宣稱香港使用煽動罪打壓異見者、剝奪港人自由,但很快就打了自己的臉。英國法院日前裁定一名19歲青年在網上煽動暴力罪名成立,重判入獄11年半,出手勁辣。 美國則在“修例風波”期間通過所謂《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宣稱要以此保障香港的法治和民主自由。美國前國務卿蓬佩奧則無視“修例風波”期間出現的暴力事件,宣稱這樣的“抗議是合理的”。然而,美國面對自家暴動時態度截然不同,法官判刑毫不手軟,再次暴露其“雙標”本質! 【編輯:張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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