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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放氣球及阻差辦公 李卓人拒認罪受審分享到:
香港新聞網1月17日電 前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去年元旦涉嫌到金鐘請願期間放飛一個寫有“釋放政治犯”的氫氣氣球,又以手阻擋警員,在管制區域放飛氣球及阻差辦公兩項傳票控罪,案件今日(1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
高級督察鍾廷森供稱,當日下午約4時15分接報添馬公園附近有團體集會,並從公園三號觀景台見到社民連曾健成手持一個體積超過兩米的氣球連橫額,認為會對公眾造成影響,故上前給予警告。 之後李卓人和曾健成收起橫額,先後步往立法會道東面行人道,鍾發出第二次警告,李手持繩尾,另一名男子則將橫額及繩尾的另一端交給曾健成。鍾表示,相信李當時欲放飛氣球,故給予第三次警告。 被告李卓人,被控於2021年1月1日在香港金鐘立法會道,與曾健成在本地受管制的空域放飛一個氣球,而該氣球超過兩米,及在同時同地阻礙高級督察鍾廷森依法執勤。曾健成早前已承認在管制區域放飛氣球罪,被罰款2500港元。 【編輯:李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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