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區院兩法官收可疑信件 據報內藏疑似血肉分享到:
香港新聞網11月24日電 高等法院和區域法院於昨日(23日)下午2時和4時先後報案,指收到可疑信件,警方接報後派出爆炸品處理課(EOD)人員到場處理,目前案件仍在調查。據了解,兩封信件分別寄給高院原訟庭暫委法官陳仲衡,以及區域法院法官李慶年,信件藏有疑似血肉。 香港中通社圖片 警方指,爆炸品處理課人員到場檢查後,初步相信信內不含危險成份,已檢走信件進一步檢驗,事件中無人受傷,其中區院約三名職員自行疏散。 就司法機構接獲恐嚇信件,律政司發出聲明表示,恐嚇法官及司法人員是卑鄙低劣的行為,令人髮指。這些可恥行徑最近有變本加厲的跡象,特區政府不單止予以嚴正讉責,更絕不姑息這種違法亂紀及損害法治的惡行,執法機關必定積極跟進,將不法之徒繩之於法。 香港律師會譴責恐嚇司法機構的行為。律師會會長陳澤銘表示,恐嚇司法人員不但是嚴重刑事罪行,更威脅法治和司法獨立等核心價值,呼籲必須立即停止近日接二連三的恐嚇行為。他敦促各方尊重法治,以及法官維護法治的憲制角色,何任人如對法庭判決不滿,應根據法律程序提出上訴。 陳仲衡法官曾負責前年7月28日遮打花園集會後於上環騷亂一案。涉案24人被控暴動、襲警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其中一人認罪,另外23人否認所有控罪受審。至本月13日,陳官裁定其中20人均以主犯角色參與暴動,暴動罪成,餘下三人暴動罪脫,33歲文員及20歲理髮師另分別被裁定襲警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成立,案件連同該認罪被告押後至12月4日早上判刑,期間21名定罪被告須還押看管。 李慶年法官曾負責中大衝突一案。前年11月中文大學發生激烈衝突,五名男女在警方驅散行動中被捕,其中20歲IVE應用科學系男生和25歲中大中文及教育系女生早前被裁定暴動及使用蒙面物品罪成。至今年7月,李官於區域法院分別判其入獄4年半及3年9個月。至於違《禁蒙面法》罪成、但暴動罪脱的23歲中大金融系男生則被判監2個月。 【編輯:张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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