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述:台檢方未掌握“一槍斃命”證據 柯文哲下周或延押 香港中通社10月23日電 題:台檢方未掌握“一槍斃命”證據 柯文哲下周或延押
香港中通社記者 程敏璇 台北地方檢查署偵辦“京華城案”已近2個月,22日對重要被告沈慶京、應曉薇聲請延長羈押2個月,並將柯文哲親信許芷瑜列為被告。台灣輿論分析,檢方偵辦許久仍未掌握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一槍斃命”的收賄證據,基於“起訴不可分”原則,下周聲請延押機率大增。 柯文哲涉“京華城案”,自9月5日開始被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羈押期將於11月初滿。按照台灣相關規定,羈押期不能超過2個月,但可延長羈押一次,最晚在羈押期屆滿5日前向法院申請。因此,檢方若要聲請延長羈押,最遲必須於下周四(10月31日)提出。 有台灣法律界人士分析,由於京華城弊案重要被告威京總部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被聲請延押之後,基於貪污圖利、行收賄案情“起訴不可分”原則,目前在押的柯文哲大概率被檢察官聲請延押。 據了解,台北地檢署22日聲請延押應曉薇與沈慶京,另聲請吳順民具保停押,台北地方法院訂於23日召開沈慶京延押庭。赴日本未歸的柯文哲貼身秘書“橘子”許芷瑜22日證實被列為“政治獻金案”被告,檢方期待從許身上找到柯文哲“政治獻金案”突破口。 民進黨前立委郭正亮表示,檢方不斷擴大案情,並重點調查柯文哲親信許芷瑜,就是希望把所有案情一起處理。以案子未辦完為理由,聲請延押柯文哲的機率非常高。 “中時新聞網”認為,檢方明知吳順民已全盤供出應曉薇收賄事實,不聲請延押吳,而是聲請延押沈、應2人,顯示檢方聲請延押目的是為了再押柯文哲,檢方目前尚未掌握柯文哲收賄具體事證,因此需再爭取2個月的偵查時間,以期突破柯涉嫌收賄的犯罪事實。 台北檢方遲遲未能找出柯文哲“一槍斃命”的受賄實證,外界質疑檢方是否“押人取供”。台法務部門負責人鄭銘謙23日回應稱,所有羈押是經過法院裁定羈押,也經過羈押庭的調查,押人取供是子虛烏有。 《聯合報》分析,柯文哲無法像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羈押47天就偵結起訴那樣,有向檢方施壓的“關切之人”,檢方或以辦案需求聲請延押。而柯文哲政治獻金帳戶許多的金流也讓人質疑,但若無證據證明違法,頂多是政治信用破產,並不能定罪,這或許是檢方必須延長羈押兩個月繼續調查的真正原因。(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