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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悠瑪”號事故滿6年 罹難者家屬批台鐵逃避責任分享到:
香港中通社10月21日電 台北消息:台鐵“普悠瑪”號事故21日屆6週年,罹難者家屬表示,台鐵公司將問題簡化成人為疏失,只追責列車司機員,卻避談系統性問題,事故背後的制度性問題未獲重視,台鐵應揭露真相並全面檢討。
台鐵第6432次“普悠瑪”號列車於2018年10月21日行經宜蘭新馬站時翻覆,造成18人死亡、215人受傷,列車司機員尤振仲遭判刑。今年10月11日,台灣高等法院認為尤振仲存在重大過失,需向台鐵賠償新台幣293萬餘元。 事故罹難者范姓家屬指,事故列車行車紀錄器的記錄翻車時間跟地點,與運安會提供的調查報告對不上,代表台鐵在說謊,更有運安會的包庇,“家屬不僅要求真相,也要求當局與台鐵展開制度性改革”。 “普悠瑪”受難協會理事長董小羚批評,不認為尤振仲完全沒錯,但司機不應負全責,台鐵將事故問題簡化成人為疏失,把罪推給基層員工,不談系統性問題,包含列車維護不足、檢測機制不全等結構性缺陷。 董小羚呼籲,事故到現在已經第6年,“這不是紀念日而是心痛的日子”,希望當時參與“普悠瑪”號事故的法官可以重視這件事,而不是一味追殺司機。(完) 相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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