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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當局今年以來墊付遣返外勞費用逾3000萬元分享到:
香港中通社10月17日電 台灣失聯外籍勞工人數與逾期居留外籍人士屢創新高,目前已經突破9萬餘人,但無論是逃逸外籍勞工還是逾期居留外籍人士,被查獲後的遣返費用,若當事人無力支付,多年來均由台當局墊付。今年1月至今,台當局已墊付金額超3000餘萬新台幣。
台灣“行政院”今年1月12日修訂的移民相關政策部分條例,大幅提高逾期停留或居留的外籍人士(或無台灣戶籍居民)的罰金,從原本的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之罰金,提高至原來的15倍,至3萬元以上至15萬元。報道稱,在尚未修訂條例時,外籍勞工被逮捕一律裁罰1萬元,但是修正後,目前每位約裁罰5萬元,罰金“大漲”至原來的5倍,而外籍勞工絕不會輕易“吐出”這些辛苦錢。這導致台移民管理部門只能動用“就業安定基金”,先行墊付遣返機票經費,送他們回家。 目前,台灣各處收容所每周遣返人數大漲到100至130人以上,其中高達九成是台灣自己出錢遣返。據報道,在台進行非法打工的勞工、僱主或“蛇頭”眼見居留時間即將截止,卻不願擔負事後責任,於是採取“主動報案”的方式報警逮人,而這些外籍勞工在拒付罰金和遣返機票費用的情況下,只好由台移民管理部門用“公務預算”支付。報道還稱,由於非法僱主不易追查,且外籍勞工遣返後更難跨海追討,九成以上的代墊費用最終變“呆賬”,也意味著是由台灣民眾買單。 中時新聞網批評稱,台當局為了盡速將外籍勞工遣返,降低在台非法滯留數字,於是簡化遣送程序加速遣返,未料卻造成台當局金庫成“散財童子”,後果愈發嚴重。(完) 相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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