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電訊
天津取消住房限制性措施分享到:
香港中通社10月16日電 據中國天津市政府網站10月16日消息,日前,天津市出台《關於進一步優化房地產政策 更好滿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明確,取消住房限制性措施。
《通知》提出,取消天津市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購買、轉讓等方面的限制性措施。不再對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上限實施指導。同時,取消天津市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 “此次天津政策最大的亮點是全面取消了限購,市場信號意義重大。”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嚴躍進表示。 據天津市政府2016年9月發布的政策,自當年10月起,天津實施區域性住房限購措施。 “天津取消限購等最新舉措表明,全國各地限購範圍進一步縮小,這意味著2010年以來的限購政策進入到逐步退出的階段,也是房地產回歸‘市場歸市場、保障歸保障’理念的重要體現。”嚴躍進稱。 據悉,目前僅剩北京、上海、深圳以及海南部分城市還保留了限購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在天津取消限購前六天,10月10日,天津市濱海新區公安局發布關於對《濱海新區戶籍制度實施細則》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進一步放寬外來人口在濱海新區落戶限制。 除取消限購,天津此次還取消了限售、限價以及普宅和非普標準。(完) 相關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