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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雁雄:香港維護國家安全仍面臨很多風險隱患分享到:
香港中通社5月28日電 駐港國安公署署長鄭雁雄28日在《香港國安法》法律論壇上發表主題演講《由亂轉治—法治精神典範》,指出香港維護國家安全仍面臨很多風險隱患,必須堅持用法治思維、手段和程序,解決涉及國安的一切問題。
鄭雁雄表示,兩年來,香港由亂轉治的事實充分證明了香港國安法是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同長期繁榮穩定的治本之策。 鄭雁雄提出實施香港國安法的四點重要意義。首先,“一法兩機制”扭轉亂局。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在中央領導下,特區政府勇於擔當,駐港國安公署同特區國安委兩套機制積極有為,特區各局執法、司法的管治力量發力,有力有效地維護了國家安全,反中亂港分子落入法網,社會秩序安全穩定。 第二,大亂催生大法,大法促進大治,風雨過後見彩虹。香港國安法的落地實施是推動香港由亂及治的裡程碑。從國安法的立法時機、初衷、依據、程序、內容同法制的實踐來看,“一法兩機制”形成治國理政的法治法例,堵塞了國家安全無法可依的關鍵漏洞,香港告別過去維護國家安全長期被動的局面,阻止了內外敵對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擊中了“顏色革命”的命門。 第三,中央堅守依法治港,贏得最大民心。香港發生修例風波,國家安全遭受前所未有的危險的關鍵時刻,中央堅持用法治手段保障維護國家安全的底線,對維護“一國兩制”具有重大意義。 第四,香港法治底線和方向更加清晰、堅定。“高度自治”的前提是確保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高度自治”的前提則是讓中央高度放心。(完) 相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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