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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違反台灣“國安法”? 新黨王炳忠等人二審無罪分享到:
香港中通社5月13日電 台北消息:新黨發言人王炳忠、民代侯漢廷等人涉台灣“國安法”一案,13日由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宣判,法官認定檢方證據不足,王炳忠等人無罪。
台北地檢署2018年以涉嫌違反台“國安法”起訴王炳忠、侯漢廷等人,該案到2021年由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王炳忠等人無罪。 當時法院判決指,王炳忠等人參與、創建的“新中華兒女學會”、“燎原新聞網”、“星火小組”等組織並未違反台“國安法”,“星火”、“燎原”等名詞是新黨政治場合上的慣用語,不能作為有罪依據。 但隨後台北地檢署卻不依不饒,選擇上訴,王炳忠等人也因此遭限制出境至今年3月下旬。台灣高等法院今年5月13日二審宣判,維持王炳忠等人無罪,但該案仍可上訴。 因新黨堅持兩岸和平統一的立場,且王炳忠、侯漢廷又是新黨青年軍的代表,該案在台灣社會獲得高度關注。二審宣判後,許多民眾為王炳忠等人鳴不平,認為此案是民進黨當局進行的政治追殺,負責起訴的檢察機關實質上已成民進黨排除異己的工具。(完) 相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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