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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富汗女性被要求在公共場所穿罩袍分享到:
香港中通社5月7日電 當地時間5月7日,阿富汗塔利班臨時政府宣佈,根據其最高領導人阿洪札達頒佈的法令,阿富汗婦女必須在公共場合遮蓋面部,並鼓勵婦女身著罩袍。
據路透社5月7日報道,阿塔勸善懲惡部發言人當日宣讀了阿洪札達頒佈的法令,要求阿富汗婦女在公共場合遮蓋其面部,若有女性違反上述要求,其父親或男性親屬將接受當地執法人員的探訪,面臨被監禁或開除公職的後果。發言人指出,最理想的遮蓋面部的裝束為藍色罩袍。 報道指出,若違規一次將會被建議處罰,違規兩次會被召見,違規三次將被監禁三天,若違規四次就會被帶上法庭。法令還要求在外沒有重要工作的女性最好待在家里。 報道稱,阿富汗的大多數婦女因宗教原因佩戴頭巾,但首都喀布爾地區仍有許多女性不在公共場合遮蓋面部。近幾個月來,塔利班對當地婦女施加的限制有增無減,已引起了國際社會的關注。 據了解,在塔利班1996年至2001年的第一個政權期間,塔利班政府就對婦女施加了類似的限制。(完) 相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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