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電訊
香港旅遊業新規管制度9月1日實施打擊威迫購物分享到:
香港中通社5月6日電 香港旅遊業新規管制度將於9月1日起全面實施。政府6日在憲報刊登7項為全面實施新規管制度而制訂的附屬法例,並將於5月11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
七項附屬法例當中,包括指明持牌旅行代理商向旅監局及旅遊業賠償基金繳付的徵費,分別維持為每筆外遊費的0.15%和0%;訂明在新規管制度下沿用現行的電子印花徵費系統收取、繳付和記錄徵費;訂明旅遊業賠償基金特惠賠償的款額及程序等具體安排;以及訂明對持牌旅行代理商等施加的牌照條件和一般規定等事宜。 新制度下,如向某入境旅行團的參與者促銷、售賣或供應服務和產品時,有使用騷擾、威迫手段或施加不當影響,該旅行團的參與者須被視作為受制於威迫購物。另外,內地入境團的登記費亦會上調,由目前每團30港元或60港元,調整至每名參與者4港元。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表示,旅監局自成立以來,一直積極推展全面實施旅遊業新規管制度的籌備工作,並於今年2月至4月就附屬法例等細則進行行業諮詢。總括而言,業界普遍期望旅遊業早日平穩過渡至新規管制度。(完) 相關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