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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海南法院宣判網紅侵害英烈名譽榮譽案分享到:
香港中通社5月5日電 中國海南省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通報,5月5日,該院對被告人羅昌平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暨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一案依法公開宣判,判處被告人羅昌平有期徒刑七個月,並承擔在新浪網、《法治日報》和《解放軍報》上公開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10月6日9時38分,被告人羅昌平在三亞市住處用手機觀看《長津湖》電影和長津湖戰役紀錄片視頻後,為博取關注,使用新浪微博賬號“羅昌平”發佈帖文,侮辱在抗美援朝長津湖戰役中犧牲的中國人民志願軍“冰雕連”英烈,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 羅昌平於7日6時20分删除該帖文,經公安機關電話傳喚後,於13時48分在其微信朋友圈發佈致歉聲明,但該帖文內容已經在網絡上廣泛傳播,引發公眾強烈憤慨,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附帶民事公益訴訟部分查明:被告人羅昌平曾系知名媒體人,於2009年9月9日註册新浪微博賬號“羅昌平”。羅昌平使用上述微博賬號曾發表侮辱、嘲諷英雄烈士等違法帖文9篇。其間,新浪微博賬號“羅昌平”因發表言論違反微博社區公約被平台處置30次。 針對檢察機關提起的民事公益訴訟,城郊法院也作出了判決:責令被告人羅昌平在新浪網、《法治日報》和《解放軍報》上公開賠禮道歉。(完) 相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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