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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等違反租契涉欺詐科技園公司案開審分享到:
香港中通社5月3日電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及行政總監黃偉強涉嫌隱瞞科技園公司,容許力高顧問公司使用蘋果大樓,違反租契,被控2項欺詐罪,案件3日於香港區域法院開審。
控方指,涉案蘋果大樓必須按指明用途使用,用以出版印刷報章雜誌,然而黎智英持有的力高顧問有限公司佔用該大樓,提供顧問及管理服務,為黎智英及其子擔任公司秘書、向保險公司投保、處理個人資產、管理其嘉道理道住所、與第三方交易等,完全與出版印刷報章雜誌用途無關,亦未獲發相關牌照。 黎智英和59歲的黃偉強,同被控於2016年1月1日至前年5月19日期間,連同周達權及其他人,藉作欺騙,即向香港科技園公司隱瞞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8號的處所及其部份,並非按科技園公司與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於1999年5月25日所訂的租契第二附表所指明的用途而使用或曾經使用。 此外,他們向科技園公司虛假表示,該處所或其部分是按租契第二附表所指明的用途而使用或曾經使用,以此意圖詐騙而誘使科技園公司沒有採取行動執行其在租契下的權利,導致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或力高顧問有限公司獲得利益,或導致科技園公司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完) 相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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