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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實施第二階段“疫苗通”分享到:
香港中通社4月30日電 香港“疫苗通行證”第二階段30日起實施;所有18歲或以上人士須接種最少兩劑新冠疫苗才可繼續使用“疫苗通行證”到食肆堂食及進入表列處所,12歲至17歲青少年若打第一針未滿6個月,“疫苗通行證”仍有效。
同時,染疫後的康復者持有“康復紀錄二維碼”及持有“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代替“疫苗通行證”。 食客進入餐廳前先掃“安心出行”應用程式,並展示疫苗通行證。餐飲處所負責人必須使用“驗證二維碼掃瞄器”流動應用程式,掃描食客疫苗接種紀錄、“醫學豁免證明書”或康復紀錄的二維碼。不少食肆門口有顧客排隊等候掃描疫苗接種紀錄。 酒樓負責人張先生說,目前有很多人已打兩針疫苗,“疫苗通行證”第二階段對生意影響不大,但有部分顧客需要職員協助,令人手變得緊張。 食環署在長周末亦加強巡查,並與警方採取聯合行動,對違反防疫規例的餐飲處所負責人、員工及顧客採取嚴厲執法行動。 社區組織協會副主任施麗珊表示,收到市民求助指2月初快速測試呈陽性,但當時特區政府不承認快測結果,亦不接受延遲呈報,因此未能取得康復紀錄,目前也未到適合接種疫苗時間;在實施“疫苗通行證”措施下,出入處所變得不方便;社協上月已成立義工團體,為50多名未接種疫苗的長者購買日用品等。 疫苗通行證第三階段將於5月31日起實施,屆時已打第兩針滿6個月的市民,須接種第三劑後疫苗通行證才繼續有效。(完) 相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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