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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菲傭為留港工作篡改合約被判囚4個月分享到:
香港中通社4月28日電 香港一名外籍家庭傭工被控製造虛假文書、使用虛假文書副本,及向入境事務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的罪名,於28日在裁判法院被判監禁四個月。
27歲的菲律賓籍被告於今年3月向入境處申請外籍家庭傭工簽證,在申請中遞交一份早前的終止僱傭合約通知書副本。入境處職員翻查紀錄發現今年1月已收到該通知書正本,兩份文件中前僱主終止合約原因有所不同,懷疑通知書曾被篡改,因而對被告展開調查。 調查期間,被告於警誡下承認篡改通知書上前僱主終止合約原因,並向入境處作出虛假申述使其申請可獲批准,繼續留港工作。調查人員亦於被告住所內搜獲曾被篡改的通知書正本。 入境處發言人表示,根據現行法例,任何人士如製造、使用或管有虛假文書或虛假文書的副本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入獄14年。另外,任何人士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亦屬違法,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港幣15萬港元及入獄14年。(完) 相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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