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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涉欺詐案再被加控一詐騙罪分享到:
香港中通社4月27日電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行政總監黃偉強,涉嫌違反將軍澳工業邨的租約規定,向科技園隱瞞容許力高顧問公司使用壹傳媒大樓,接收近1980萬港元租金收入,被控欺詐罪,案件27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控方修訂控罪,黎智英再被加控一項欺詐罪,2名被告否認控罪,案件押後至5月3日再審,以便控辯雙方商討控罪內容。
案件原有三名被告,包括黎智英、黃偉強、集團營運總裁周達權,但控方在今年二月底申請將周達權從本案中分拆,另案處理,獲法庭批准。黎智英及黃偉強於27日起受審,預計審訊25個工作日。周達權案件則押後至7月21日再訊。 修訂控罪指出,黎智英、黃偉強於2016年至2020年5月期間,連同周達權及其他人向科技園公司隱瞞將軍澳工業邨壹傳媒大樓用途使用,意圖詐騙而誘使科技園公司沒有執行其租契權利,導致蘋果日報印刷及力高顧問有限公司獲利,或令科技園公司蒙受不利。 黎智英另被控另一項欺詐罪,指他於1998年4月至2015年期間,與其他人向科技園公司隱瞞將軍澳工業壹傳媒大樓用途,並虛假地表示處所按指定用途使用,意圖使科技園公司不執行租契權利採取行動,導致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力高顧問有限公司獲得利益;或導致科技園公司蒙受不利。 黎智英早前已因涉及4宗非法集結案共判監20個月,現正在赤柱監獄服刑。(完) 相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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