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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法院將對昂山素姬首起貪腐案作出裁決分享到:
香港中通社4月25日電 緬甸法院定於4月25日對原民選政府領導人昂山素姬的第一起貪污案件作出裁決。
路透社報道,自去年2月1日緬甸軍方發動政變奪權後,昂山素姬就被關押至今。軍方對她提起了一系列的指控,包括煽動罪、貪腐、賄賂和違反國家機密法等,如果所有罪名成立,她可被判處的最高刑罰是監禁超過150年。 消息人士透露,法官將於周一就昂山素姬收下總額60萬美元的賄金和11.4公斤黃金的指控作出裁決。 控狀指這筆賄金和黃金是由前仰光首席部長漂敏登提供。漂敏登曾被視為昂山素姬的接班人。 漂敏登在去年10月供證說,他以金錢和黃金換取昂山素姬的支持。昂山素姬否認其指控,稱漂敏登的證詞“荒謬”。 昂山素姬,緬甸政治人物及作家,前國務資政及緬甸總統府部長,被視為實際上的緬甸總理,政治地位僅次於緬甸總統。昂山素姬是全國民主聯盟的創辦人之一,父親是被緬甸人民尊稱為國父的昂山將軍。 1990年,昂山素姬帶領全國民主聯盟贏得大選,但選舉結果被軍政府作廢。其後20年間她被軍政府斷斷續續軟禁於其寓所中長達15年,受各界人士與國際特赦組織持續援助,2010年11月13日緬甸大選後才獲釋。2013年3月10日在仰光舉行的全國民主聯盟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當選主席一職。 1990年昂山素姬獲得薩哈羅夫獎,翌年獲得諾貝爾和平獎。2012年4月她成功當選緬甸國會人民院議員,並於5月2日正式上任。2012年9月獲美國國會頒發最高榮譽的國會金質獎章。2016年起她在緬甸政府任職時,因緬甸羅興亞人迫害事件受到國際社會批評。(完) 相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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