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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健平涉組織香港元朗非法集結罪判囚16個月分享到:
香港中通社4月13日電 香港元朗居民鍾健平2019年7月企圖發起所謂“光復元朗”遊行,不顧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煽動他人湧入元朗市區演變成大型騷亂。2021年鍾健平被指控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案件13日於香港區域法院判刑,法官判處其16個月監禁。
被告鍾健平在2019年7月23日向警方申請,於同月27日舉辦遊行,遭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被告就警方決定上訴但被駁回,其後在原定遊行當日開記者會,再次提及遊行路線。當日有大批示威者在元朗聚集,佔據輕鐵路軌等多個地點。 法官指,警方已向被告詳述遊行的潛在風險,但被告挑戰上訴委員會的決定,遊行前後數次召開記者會,使用具煽動性的字眼,明知和期望他人參與,有意識地違法,屬加刑因素。遊行人數多、流動性高,人群後來偏離原本路線,警力不足以應對,其後演變成示威衝突。 法官亦表明,被告的求情理由均不屬減刑因素,考慮到活動的參與人數和造成的破壞,以24個月為量刑起點并非過重。被告即時認罪,獲扣減三分之一刑期,判囚16個月。(完) 相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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