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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眾聲請解散民進黨首案 法庭裁定不受理分享到:
香港中通社4月12日電 台北消息:台灣“憲法”法庭今年1月4日起可受理政黨解散的聲請,該法庭法官12日公佈,對於有民眾聲請解散民進黨一案,裁定不受理。
台灣1月4日起“憲法”訴訟制度改革,相關法庭新增審理針對解散政黨的聲請。有葉姓民眾認為民進黨“危害台灣民主自由”,向相關法庭提出聲請,要求解散民進黨。 法庭法官12日宣佈判決結果指,相關法律規定,若主管機關(當局內政主管部門)認為政黨的目的或行為“違憲”,可提出聲請要求解散政黨,葉姓民眾非主管機關,因此不受理該聲請。 民眾聲請解散民進黨首案引發台灣輿論熱議。有民眾悲觀認為,此案聲請人的觀念與做法均正確,但台灣的司法與檢察機關已經淪為民進黨的附庸,不會出現“令人驚喜的結果”;還有民眾指出,主管機關是民進黨管的,解散政黨的法律其實是用來對付不順眼的在野黨。(完) 相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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