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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首:堅決反對借兩名英籍法官辭任對香港失實指控分享到:
香港中通社3月31日電 英國最高法院院長韋彥德和副院長賀知義辭任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行政長官林鄭月娥30日晚表示遺憾和失望,堅決強烈反對任何指兩位法官的辭任與香港實施《香港國安法》或與香港的言論自由和政治自由有關的失實指控。
林鄭月娥表示,特區政府對英國政府決定退出由香港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與時任英國上議院大法官於一九九七年達成有關安排在任英國法官擔任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的協議表示深切遺憾。回歸以來,香港特區一直對其法治引以自豪,而特區政府亦嚴格依法辦事。這些價值是香港賴以成功的基石,受到基本法相關條文保障,並建基於特區獨立的司法權,包括終審權,和不受任何干涉的法院審判制度。 她說,非常感謝各位來自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包括由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根據上述協議任命的在任英國法官,在過去25年來擔任終審法院法官期間的寶貴貢獻。 林鄭月娥指出,對於兩位卓越法官隨著英國政府決定終止多年來一直備受尊重,亦符合香港與英國利益的協議,而辭去終審法院的職務,我們別無選擇,只能無奈接受。但必須堅決強烈反對任何指兩位法官的辭任與香港實施《香港國安法》或與香港的言論自由和政治自由有關的失實指控。 林鄭月娥強調,香港是法治社會,有法必依,違法必究,沒有任何人或任何機構可淩駕於法律之上。《基本法》第二十五條清楚訂明所有人不論身分地位、職業或政治理念,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根據《基本法》第十八條規定,香港法院根據在本港實行的法律作出裁決。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並按《基本法》第十八條的程序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的《香港國安法》讓香港在經歷前所未有的暴亂後恢復治安,並保障了香港居民享有的權利和自由。香港法院一直以同樣不偏不倚的態度,不受任何干涉地審理《香港國安法》下的案件。 據外媒報道,英國國會和非政府組織近期推動讓英國法官退出香港法院審理工作,隨後發出聲明宣佈英國法官已不適合參與香港法院審理。(完) 相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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