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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多名法律界人士指夏博義“走佬”宜速立間諜罪分享到:
香港中通社3月9日電 香港大律師公會前主席夏博義,近日被警方國安處警誡會面後,連夜乘機離港。香港媒體今日的報道指出,多名香港法律界人士表示,夏博義行為疑似畏罪敗走,亦顯示現行法律有漏洞,應盡快在《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時加入間諜罪的部分,完善維護國家安全。
夏博義所屬英國律師行“Doughty Street Chambers”早前宣佈擬派出大律師加拉赫帶領國際法律團隊來港為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案件辯護。該律師行中人過往亦曾公開“聲援”黎智英,與黎智英身邊人亦有互動。 香港執業律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黃國恩表示,夏博義剛被警方調查,已急不及待“走佬”,顯示香港國安法的震懾力,而其行為十分可疑,是其身不正抑或有其他原因,相信他心知肚明。 他指出,夏博義有鮮明政治背景,是英國政客及議員,卻在競選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時隱瞞身份,成為公會主席後經常攻擊香港法治,十分可疑,除可能違反香港國安法外,若受外國勢力指使或資助,在港搞破壞及收集情報,亦極有可能是間諜行為,須加強有關法例以維護國家安全。 香港中律協理事、民建聯司法及法律事務副發言人葉俊遠指出,加拉赫曾公開批評香港國安法,此律師團隊的陣容,以黎智英目前財政能力,實在令人質疑有關操作反映有外國代理人,利用所謂捍衛人權、新聞自由等伎倆,企圖營造國際輿論以脅迫香港特區法庭,目的為營救黎智英,粗暴干預香港司法制度,並進一步為西方反華力量造勢。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馬恩國指出,若夏博義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倘其律師行或律師行有成員在事件上屬同一利益集團,有違反香港國安法之嫌。對於有關律師行擬派員為黎智英辯護, 馬恩國強調,根據現行規定,涉及的案件相當獨特,香港缺乏相關律師,才能聘請海外律師來港,並非想來就來,法庭有嚴格把關程序,而黎智英案並非罕見,香港絕對有合適的法律界人士,擔任黎智英的辯護律師。(完) 相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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